1.4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见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1.5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的原则。实行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并积极配合和落实上级预案要求。
1.6应急预案体系
(1)本预案是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中的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专项预案配套实施,是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与《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衔接;
(2)局属各事业单位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备案;
(3)南宁市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和行业监督机构备案。
2组织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行业的局领导、分管综合安全产的局领导
成 员: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担任主任,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局属各事业单位及局办公室、财务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水路运输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公路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等对应科室抽派人员组成,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
2.1.1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度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负责、指挥、协调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对本局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动决策;
(3)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4)组织实施本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协调指挥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运输保障工作;
(6)按权限规定统一对外发布本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
(7)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1.2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根据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分析判断,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
(2)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
(3)决定对外通报的相关事项;
(4)决定应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终止。
2.2应急处置工作组
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
2.2.1应急协调组。应急协调组设在局安全监督科,组长由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局安全监督科和相关科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练;在紧急状态下,综合收集、报告事故信息;执行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记录工作;联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确保上传下达工作快速、准确。
2.2.2道路运输保障组。道路运输保障组设在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组长由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从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和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与道路运输企业签订应急运输协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车辆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和受灾群众的疏散,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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