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强化督导。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制定年度专项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通往旅游景区公路、水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由交通运输部门督导实施,航空、铁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由发展改革部门督导实施,景区内道路的建设管理由旅游部门以及相应的景区管理部门督导实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交通运输、旅游、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形成合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市直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行业支持政策,加大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并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创新筹融资模式,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多方筹集资金。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人民政府将“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考核范畴,由市政府目督办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以重要工作、示范项目为重点,定期督查通报,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道路运输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篇9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为建立积极有效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指挥机制,对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作出迅速反应,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损害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司道路运输现状,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1.3事故分级分类
1、本预案所指重大死亡事故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踪)3人(含)以上9人(含)以下。
2、本预案所指特大死亡事故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踪)10人(含)以上29人(含)以下。
3、本预案所指特别重大事故为: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
(2)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
(3)涉及旅客集体中毒事件;
(4)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运输事故;
(5)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翻车或泄漏,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的事故;
(6)客运站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7)各类险情、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
(8)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1.5 工作原则
“加强预防、快速反应”的原则。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果断处置各类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以人为本、损益合理”的原则。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事故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行动。在多种处置措施中,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少的救援措施。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
2.1 领导机构
为了保障道路运输过程中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确保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和损失,成立宝运集团眉县第二分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2 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
当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时,以宝运集团眉县第二分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工作小组,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按事故等级和事故发生地实施分级指挥。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时,在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会同县运管所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特大死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时,由县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组成若干工作组,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3 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根据事故等级成立相应的事故救援指挥体系,组长和总指挥由张建洲担任,副组长和副总指挥由吴志学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总指挥不能到位的,由副总指挥吴志学代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工作小组成员分别担任,处理事故现场指挥由张建洲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