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且春季为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时段,各部门要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填报及上传。所有教职工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有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等行为者要追究其责任。
3.保持通讯畅通,提高防范意识。开学前后,所有教职工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信息互通,提高防范意识,强化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处置。
4.在疫情防控期间,每个人都有无条件履行配合防控工作的义务,凡是不听劝阻、顶风违纪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职工管理制度 篇14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障病员、职工、陪客的身体健康。
2、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腐败变质食品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
3、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4、原料、辅料、食品盛器不着地放置,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与杂物隔离,墩板刀具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5、餐具、茶具严格清洗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食堂餐具消毒要有专人负责。
6、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持证上岗、上班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
7、食品仓库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防鼠灭鼠,食品堆放离地离墙,调料、辅料有专间或专橱保管,分类存放。
8、保持室内外清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检查。
职工管理制度 篇15
1、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准时上课,准时参加教研活动,准时参加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及其他通知规定应该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切实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班主任必须坚持全方位管理,全面处理班级事务;职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2、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先按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课。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说明情况,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如无正当理由或无书面假条的,仍按旷工旷课处理。
3、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如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要调课的,须经教导处同意,否则私调双方均以事假缺课处理。
4、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好教案(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按《教学工作常规》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布置作业,要注意教态、仪容、仪表,一般不坐着讲课,上课不会客、不接听手机、不吸烟、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师必须按规定上好辅导课,按时上交教学计划、成绩统计、工作总结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认真制卷、监考、阅卷、统计、分析。学期结束接受学生测评及学校考评。
6、因公需外出,须提前1天报告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职工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因拖拉积压的工作任务,在工作时间外突击者一律不作加班处理,不发加班费,贻误工作视为失职或教学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职工凡因病、事、丧、产等原因,确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教职工请假一天以上,请假条经各处室主任和领导审批同意后需交办公室备案,返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一天之内的请假可先由各处室登记备案,月底交办公室。
3、教导处坚持逐节进课堂考勤。凡通知临时代课或调课的教师,未经准假登记且不能及时到岗者,一律按正课的迟到或误课论处。
4、大病恢复、带病工作等特殊情况,学校在其做好常规、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顾。
(三)请假制度
1、凡请病、事假(特殊情况除外)均要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在各处室主任处(行管人员在办公室,后勤人员在总务处,教师在教务处)领取请假申请单,逐级报各处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假条(2份),一份交校长室、一份交相关处室主任保存。1天内由各处室主任批准,1-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4-15天由校长批准,15天以上由学校支委会集体讨论报市教育局批准。情况紧急,可先向分管校长请假,但必须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假期计算从请假之日起至销假之日止(含双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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