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个人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3、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私自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不得在关联企业和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4、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家人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
6、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评标前后接触有关当事人或充当中间关系人,不得在招投标中违规指定、明招暗定设备或服务提供商。
7、领导人员不得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不得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不得领取超额津贴补贴。
8、领导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9、领导人员不得在任职或离职后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不当利益。
10、领导人员不得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自行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自行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三、廉洁风险排查防控
(一)组织机构。
市公司将成立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各县(市)分公司、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网络运行维护部、审计室、党群工作部、政企客户部、公众客户部、资源调配建设中心和物资采购室为主的联合工作组,统筹协调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相关工作。
组 长:赵进声
副组长:王晓亮、陈晴、姜辉、钱进
成 员:唐继东、张建齐、李新太、周新华,市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原则。要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把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防控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通过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级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加强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预警、报告和控制机制;要坚持个人自查自纠与组织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在教育、鼓励、督促个人查找和主动纠正不合规行为的同时,认真梳理关键岗位,明确关键岗位分类目录,分析、查找关键岗位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严肃执纪与着眼防范相结合的原则。既严肃惩戒不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违纪违规行为,又要着力于廉洁从业教育和规范遵章守纪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领导人员及员工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以“严管”体现对干部员工的“真爱”。
(三)总体要求。按照“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从易发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和管理薄弱环节入手,通过自查自纠、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彻底排查可能转化为违规违纪行为的各种风险隐患,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提高领导人员及员工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逐步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
(四)主要依据、排查范围和实施重点
1、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xx〕26号)、《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国资党委纪检〔20xx〕197号,集团公司以中国电信党组〔20xx〕86号转发该文件)、《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xx]261号),以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廉洁从业要求。
转达领导批示文件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