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双方同意的______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14.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公司培训协议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委派 (先生)作为讲师到甲方培训,培训内容为:,由甲方指定 (部门)负责讲师接待与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培训日期: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培训总时数为小时,具体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由甲方安排,乙方及其委派人应遵守。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延长或缩短培训时间。
三、培训费用的计算标准与支付办法:
1、培训费用内容为培训期间的讲师授课费及差旅费。
2、培训费用的计算:授课费按每(小时/天)人民币 元的标准计算;
3、培训费用的支付:在培训协议签定后甲方预付乙方总培训费用的55%,剩余总培训费的45%在培训结束后三天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和预期效果。乙方应根据该计划选择合适的师资担任培训讲师,并事先对课程安排、教材选定作出计划报甲方备案。
2、甲方可根据培训目的需要,随机对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如效果评估结果不理想,甲方有权要求讲师改进,直至要求乙方另派他人作为讲师,由此造成的培训费用增加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过错共同承担。
3、甲方为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要求委派讲师在培训期间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及其委派的讲师不得将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向外透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委派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