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提前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方无条件同意提前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1、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保育及其它法律纠纷的;
2、发生缺乏偿债诚意的;
3、移民的;
4、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本息的;
六、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服务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担保方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甲方此笔贷款本息收回后,方可免除担保责任。
八、担保方如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未代替乙方清偿贷款本息,甲方有权按违约总额的万分之十五(日利率)计算向担保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担保方在其债务履行期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担保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担保方还应赔偿甲的实际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持有,正本作为收取贷款依据,副本作为记帐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