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扩大民主,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群团组织特别是人民团体是广大群众依法、有序、广泛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渠道。要支持群团组织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推动广大群众加强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一是要积极参与协商民主。 各级党委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拓宽人民团体参与政治协商的渠道,规范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的内容、程序、形式。各级政府要通过召开会议或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向人民团体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和相关重大举措,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重大决策加强协商。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中各人民团体及其界别委员的作用,增进各专门委员会与人民团体的联系,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界别提案、社会协商等多种方式反映群众诉求,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
二是要促进基层民主建设 。 各级群团组织要依法引导所联系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共青团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作用,引导和组织群众推进基层民主实践,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三是要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各级群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拓宽民主参与的渠道和途径,发挥群团组织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及时代表所联系的群众向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特别要加强对融入国家 “ 一带一路 ” 、制定 “ 十三五规划 ” 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深度、有见解、有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协助和促进党委和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七、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群团组织动力活力
各群团组织的联系对象、职能作用不同,要按照职责定位,并随着形势发展和社会变化,与时俱进开展工作,着力彰显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一是要构建 “ 大群团 ” 工作格局。 要积极推行 “ 一体化 ” 工作模式,加强群团工作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规范化建设,充分整合人力、政策、项目等资源开展工作,建立统一的群团组织信息服务平台和统计制度,提高群团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要加强群团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整合资源手段的共享平台、服务民生改善的惠民平台、保障群众权益的维权平台、提升群众素质的活动平台,形成联动工作机制。要着力打造 “ 枢纽型 ” 工作体系,加强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之间的工作联系、项目对接,创新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的组织体系、工作内容和体制机制,推动各种力量有序参与社会建设。
二是要夯实群团组织基层基础。 现在群众流动频繁,群团组织网在不少领域存在盲点,必须及时调整组织设置。要在巩固已有组织基础的同时,加快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媒体行业等新领域新阶层的组织建设,立体化、多层面扩大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活动覆盖,形成完善的组织体系。尤其要把自由职业者、自由撰稿人等新兴群体吸纳进来,不能让他们游离于群团组织之外。要切实抓好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根据社区、农村、企业等领域不同情况,创新组织设置、成员发展、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都要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构建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群团组织。
三是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群团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打造具有遂宁特色的活动品牌,形成群团工作的新亮点新优势。要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筛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有关群团服务项目,支持群团组织购买就业创业培训、特殊群团关爱、家庭文化和教育、科技普及等服务,推动群团工作科学发展。
八、坚持统筹领导,确保群团组织顺利开展工作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把群团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把好方向的责任,确保群团工作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要把群团工作与党委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列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的重要依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群团工作,亲自抓、带头抓群团工作,定期听取群团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群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参加群团组织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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