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质量上,市区和各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黄果树、龙宫景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市境内主要河流三岔河和北盘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夜郎湖、桂家湖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全市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由于安顺是全省乃至全国喀斯特地质地貌最为集中的地区,生态环境遭破坏后不易恢复;同时安顺又地处长江流域与珠江流域的分水岭,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向北面排放将污染饮用水源夜郎湖、红枫湖,向南面排放将影响风景名胜区黄果树和龙宫等特殊的地理条件限制,导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经济发展仍未摆脱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局部区域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一些河流环境受到污染,特别是油菜河受上游排放生活污水的影响,水质已由Ⅱ类水下降到Ⅲ类水,水体功能在降低,有富营养化发展趋势;市城区和各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值近两年来长期超标居高不下,整体处于中度以上污染水平;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石漠化治理任务相当繁重。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从严控制污染,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加快发展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结合。把保护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观念,决不能走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发展路子,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发展与全局发展的关系。要坚持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切实把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
二、认真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制度,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规定市长、县长在任期内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自20xx年市政府与省政府签定了第四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又将目标责任书分解到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35个部门后,各级政府和管委会不断深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虽然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落实上还存在一些问题,20xx年省对我市检查考核得分860.46分,虽在全省9个地州市中排名第4位,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部分得分仅42.82分,在全省13个城市(包括县级市)中排名第10位。究其原因,一是涉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单位不重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充分,丢了不该丢的分。二是目标责任书内容中公路沿线和城镇中心区污染治理进度落后,铁合金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治理距省里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普定县、平坝县建设污水处理厂无实质性进展,省政府每年考核时都作为一项未完成的目标内容,对安顺市政府进行通报扣分。这项工作是省政府落实三峡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贵州省实施计划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市政府在今年底将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35个环保目标责任书单位进行届中检查考核,在《安顺日报》上公布考核排名,按照《安顺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奖惩。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作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对涉及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部分,要作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要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进行连续监测,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黄果树和龙宫管委会要对景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公布景区环境质量的达标率和优良情况。
各目标责任单位一定要在20xx年3月省政府对各地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行届中检查考核前,落实责任内容,提高我市的考核得分。市直部门涉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采取公开竞标,选择业主,力争今年内开工建设;安顺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市城管局要尽快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加紧申报建设。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值的降低,由市局制定和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使其达到考核的要求;生活垃圾处理率的提高由市城管局落实,力争考核得分;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的提高由环保目标办制成统一规范的表格,下发各单位进行统计,避免漏项;二氧化硫浓度平均值在冬季增高的现象,由市城管局在冬季对经营性燃煤炉灶进行取缔。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的提高,由市建设局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依法批准后,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该项目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商部门方可颁发营业执照的“一票否决制度”,从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要求。
上一篇:入队仪式校长讲话
下一篇:最新全乡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