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力推进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新农保试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把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和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研究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快速启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是全市继华亭之后的第二个试点县,制度是否能够顺利实施,是否能够创出经验、树立典型,对扩大试点覆盖面,推进新农保深入实施至关重要。为了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县上已经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组业务熟练、政策性强、善于做农民工作的干部,深入村社、农户搞好宣传动员,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保参保。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县上在新农保试点县的争取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进入实施阶段,各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研究政策,亲自上手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辖区内新农保的组织、收缴、发放等工作,确保把政策落到实处。
二要深入宣传发动。新农保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政策,要让农民群众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思想上主动接受,自觉踊跃参加新农保,宣传动员工作是否到位至关重要。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新农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主动耐心地帮助农民解答各种疑难问题,向群众讲政策、讲好处、讲要求,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要讲清楚县上对重度残疾人、计生两户等特殊人群的补贴标准,讲清楚县上对农民个人在缴费和支付养老金环节的补贴标准。在试点启动初期,每个乡镇必须采取通过举行两次以上、每个行政村举行一次以上的养老金集中发放仪式,使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新农保政策带来的实惠,消除群众对参加新农保的各种疑虑,充分发挥新农保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
三要靠实工作责任。试点工作业务量大,涉及面广,各乡镇和部门之间既要明确分工,更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人社局要切实担负起新农保试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牵头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财政局要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政府补贴资金,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发改局要做好新农保试点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将新农保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安部门要提供农村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和确定户籍性质,安排基层派出所积极配合,支持各乡镇的工作,这是新农保试点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残联要准确提供农村重度残疾人的数据,做好农村残疾人的等级认定工作。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准确提供全县计生“两户”数据资料,配合做好计生“两户”身份认定,完善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民政、国土等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等制度与新农保制度的对接工作。各乡镇要充分整合乡镇站所资源,尽快落实办事人员和办公场所,做好辖区内养老金发放对象和参保对象的调查登记等相关业务,确保养老金的及时发放和参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要强化基金监管。新农保基金是农村居民的“养命钱”,必须把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资金,还是政府补贴资金,都必须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账运行,新农保工作经费不得从基金中列支。各乡镇在收取参保对象的缴费后,要及时存入财政专户,养老金的发放要严格登记造册,严禁发生私吞、挤占、挪用参保缴费和出现冒领养老金的问题。乡、村两级要定期公示参保人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待遇领取资格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基金专款专用。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县级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乡镇责任制,各包抓县级领导要尽快深入所包乡镇抓好试点工作的指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新农保试点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各乡镇每半个月要向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及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新农保办公室的沟通,做好新农保政策与乡、村、农户实际的有机衔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县上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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