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抓项目筛选。要结合发展需要和自身优势,立足大项目,突出工业项目,围绕工业五大支撑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旅游发展、城市功能配套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现代服务业态,对内向企业和社会深挖项目,对外向专家、学者征选项目,对上向中央、省争取项目,早规划、早筛选、早论证、早争取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二要抓政策对接。要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因素、地方优势因素、市场因素、存量因素、技术因素和环保因素等,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产业投资方向、投资政策,不断提高项目储备的科学性、政策性和实效性。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规建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转变思路,前移服务,加强联系,沟通信息,会同项目单位确定项目性质,提前研究国土、环保、融资等政策,指导项目单位做细项目用地、环境评价、资金来源等基础工作,并及时与省上有关部门协调对接,确保新上项目一经敲定、即可上马。需要强调的是,储备项目一律实施动态管理,今后凡新上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剔除,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凡涉及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的,国土、环保部门必须提前介入,以确保土地、环评报批过关。三要抓启动准备。对20xx 年拟开工的项目,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在认真开展前期工作的同时,按照初步确定的开工日期,倒排启动工作进度,提前做好启动准备。当前重点要围绕工业生产性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明确投资对象,细化投资行为。对市内企业投资的项目,要协调解决启动的相关问题,跟踪衔接资金的落实情况;对国家投资和补助的项目,要提前向省上相关部门汇报,主动沟通,积极对接,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对拟向外招商的项目,要立足产业招商、资源招商和园区招商,充分发挥企业招商的主体作用,精心组织,主动出击,推动招商尽快取得实质进展,确保如期启动。
四、强化工作机制,严格逗硬奖惩,确保全市项目建设工作的落实和到位项目推进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影响面大,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形势,牢固树立“抓好项目是本职,抓不好项目不称职,不抓项目是失职”的观念,进一步转变思想,强化领导,改进方法,狠抓落实。
一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重点项目建设能否强有力推进,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要继续实行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严格按照定联系领导、定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定目标任务、定时间进度、定奖惩措施的“六定责任制”要求,把重点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的责任人、承办人。要明确阶段性工作或工程进度的时限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市级联系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办公,督促检查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责任项目的跟踪落实和协调服务情况,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项目责任领导必须亲自坐镇指挥协调,亲临一线解决问题,坚决排除各种困难干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推进重点项目。
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一切工作项目化,一切项目指标化,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条条与块块、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形成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市发改委要切实强化项目全程监管,发挥好牵头作用;市经委要负责督促指导企业抓好技改投资;市财政局要按要求、按程序、按进度划拨国家投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市审计局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审计,提高投资效益;市规建局要统筹协调项目规划设计,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市国土局和市环保局要及时协调、落实土地征用和环评手续,重点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骨干项目;金融部门要尽可能支持项目建设;市统计局要狠抓统计基础工作,构建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围绕项目建设,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重点项目稽查办法和国债项目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为主的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要严格审查项目可研、设计编制和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和质量监督,逐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改变审批管理项目的做法,将项目创意、项目规划、项目培育、项目挖掘、项目储备、项目管理、项目跟踪、项目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项目开发和项目实施,整合资源、推进建设。市县两级发改、财政、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特别是国债项目的督查和验收工作,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方面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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