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贵重物品应放在安全的地点,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和毁坏。
六、易燃、易爆、剧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险品的领取、保管(存放)、使用,及污物处理,应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七、实验室(操作室)内严禁存放杂物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八、实验室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一旦发生灾情,及时扑救、报警,同时上报校保卫处。
九、较长时间的节、假日,实验室在做好安全检查后及时封门。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27
1、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确定各部门、科室领导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各级员工各自承担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应安全责任;
2、所有员工必须熟知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状况,并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3、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工具;
4、任何重要和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上岗证,否则,严禁上岗,违反此规定所发生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5、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6、每季度和法定节假日前医院各部门和科室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7、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留宿客人,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或公安机关。
8、不得将公家财物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9、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各种电器设备;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28
1、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各部门、科室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部门和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2、医院成立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医院设安全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部门、科室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4、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5、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