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农村经济运行良好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州农村经济总收入(不含国营农牧场)770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0%,其中:第一产业收入30598万元,占农村总收入的39.72%,比上年同期增长3.70%;农村第二产业收入22937万元,占农村总收入的29.77%,比上年同期增长8.57%;农村第三产业收入23502万元,占农村总收入的30.51%,比上年同期增长1.50%。
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09元(主要原因是种植业生产初期,除部分设施农业以外其他农产品基本没有实现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6元,增长41.02%。其中:种植业人均收入-1376元、同比增加7元,增张0.51%;畜牧业人均收入405元、同比增加2元、增张0.50%;农村二三产业人均289元、同比增加9元、增张3.21%。
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迈出新步伐。
一是继续开展农村土地互换并地工作,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今年是第二年将此项工作列入自治州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来推进,制定并印发了《农村土地流转并地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全州农村土地流转并地工作实际完成14个乡镇47个村12.2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9%,较上年(10.3万亩)增加1.9万亩,较上年同期增长18.45%。二是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在做好全国试点县市(博乐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同时,在精河县和温泉县全面推开。截止目前,入户登记户数为25978户,占家庭经营户数66%。规范承包合同数为13120份,补签合同数为1462份。三是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全州统一使用了自治区规范的统一制式合同。截止目前,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为42.52万亩,流转金额为20899.14万元。四是积极做好土地仲裁工作,上半年接待信访、查办、转办、督办案件28起,调解25起,仲裁3起。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组织化推进见成效。
今年上半年我州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73个,达到296个,较上年同期增长58%。其中:26家合作社注册了自己的产品商标,取得无公害认证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50%,绿色认证的1个,成员数4.02万户,带动户2.98户。一是通过和工商、税务、畜牧、质检等部门协调,取得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二是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带头人能力弱、规模小等问题,联合州人民银行对我州13家合作社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三是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建立了296个博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信息;四是确定了10个州示范社创建目标,重点培养,并按照项目申报的标准引导和扶持,同我州以往申报的示范合作社一并进行了规范检查。五是成功申报了25家自治区示范合作社。其中:博乐市7家,温泉县8家,精河县10家。六是以“农社对接”的产品展示为亮点,在部分社区设立销售合作社农产品的'专柜。七是在州、县(市)党校和相关技术学校成功举办46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参训人员达2783人次,培养30余名新农村使用人才,超额完成培训计划的39%。
四、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为主要内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规范管理。一是全州所有乡镇统一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并签订了“三资”代管协议。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乡镇进行“三资”管理信息平台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制定年内审计计划及任务分解,并对去年抽审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进行两次村级财务公开检查,公开面达100%。
五、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取得新进展
一是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目标,强化重点治理的有效机制逐步完善。根据自治州纪委及州农业局文件要求,制订了《自治州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将减负工作纳入行风、纠风、反腐倡廉工作内进行年度考核,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组织保障机制。二是积极参与博州“行风热线”栏目,针对农民在QQ网络上反映问题,根据自治州纠风办相关文件要求,我们及时做好书面答复的同时,通过与农民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真正做到了有诉必接、有求必应,进一步把行业纠风落实在实处。三是通过一次农民负担的专项检查,没有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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