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办理课后转班手续仅限一次,使用期六个月(以原班级开课日期计算),学员必需在要求时间内上完课后转班课程,不然过期作废。
(4)、课后转班不退还差价,不得转让她人,不得退班,名额已满班级不得转入。
(5)、课后转班只能确保转入课时,但不能确保课程内容衔接。
(6)、转班学员必需到报名校区办理转让手续,过期或未办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剩下课程。
(7)、听课证丢失概不办理课后转班手续,持补办听课证学员不能办理课后转班。
二.相关学员请假及补课要求:
(1)、学员在所报课程第一次开课后至最终一次课程结束前,许可因个人原因请假三次,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出15个课时。同时学校为学员提供三次补课机会。
(2)、学员请假须在每次课程开始前3小时以电话形式通知老师,如事前未通知老师且学员本人未到校上课,则视为该学员请假一次。
(3)、如学员请假次数超出三次或请假时间超出15个课时,则学校不再为学员提供补课机会。
(4)、请假学员如需办理课后转班,则参见本须知第七条相关制度办理。
(5)、补课一次指安排学员到其它同类课程班级中听课一次,补课只确保补齐相同课时,不确保课程内容,讲课老师,上课校区等其它情况相同。
退班退费制度
一.报名后试听期内均可办理退费,在所报课程开课前,学员可全额退费;在试听期内课程,学员退费时,我校扣除20元试听费后,其它所交费全部退回学员。试听期后,概不退费。
二.办理退班学员须携带学费收据,听课证等才能办理退费手续。如领取我校发放无偿资料或是赠品礼品者需完好无损退回,不然照价扣除物品金额。
三.开课次数少于10次(含)以下各类班级,如冲刺班,串讲班等开课后不予退费。
四.凡需我校代理报名参与中国外统一考试课程,一旦报名成功后,则所交一切费用概不退还。
五.一对一教导课程报名需填写统一报名表,学员交费后,一律不予退费。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集锦 篇14
一、为了交流讲课经验,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讲课水平,培训学校实施听课制度。
二、学校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一次听课。每次由该课程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教师授课,学校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均参加听课。
三、安排听课的教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通知,参加听课教师应按时到场,并应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四、凡参加听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培训班制度,自始至终参加,不得擅自中途离开。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集锦 篇15
一、兼职授课(实作指导)老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度。
二、所有应聘兼职教师均应在《台州市椒江区祥和安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师登记表》上进行如实登记,附上具体师资证明及学历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经椒江区安监局审核盖章同意后方能聘用。
三、聘用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经省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项目授课资格的兼职人员。
四、兼职教师聘用要作风正派,专业(技术)知识过硬,授课经验丰富,教学态度认真为基本条件。
五、兼职受聘老师与本单位签订聘书后,方可从事培训教学。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集锦 篇16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使广大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增强“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使教研工作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1、联校成立教研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任副组长,教研组长为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到人。
2、各学区按年级、学科成立教研组,由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任组长,每两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
3、教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听、评课不少于2节,组织教师培训、讲座,提升教师业务素质、综合能力。
4、承担课题的实验教师每月进行一次交流研讨活动,所形成的教科研成果如公开课、优质课、科研论文分别给予不同奖励,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5、抓好校本培训,教师要养成及时反思的习惯,每周写一篇教学反思或教育随笔等。
6、加大对毕业班教研工作的重视程度,定期指导调研,召开研讨会。
7、加大对教研经费的投入,积极为外出学习、培训提供条件,添置购买教学图书、音像光盘、仪器等教学资料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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