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取开展“走听访察”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纳税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5月13日至5月28日,组织走访所辖38户千户集团及中央驻豫企业。这次走听访察采取贴近纳税人调研的方式。一是选取不一样类型、不一样规模的纳税人,经过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执行税收政策、落实服务措施及遵守廉政规定情景,了解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是否存在税务人员不作为、慢作为。是否存在帮圈文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征求纳税人对机构改革后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作风纪律方面的意见和提议;三是了解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纳税人的影响,了解中央减税降费等助推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六)加强监督执纪,为减税降费扬帆护航。为切实发挥纪检组监督职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局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学习,扛起纪检部门职责。注重减税降费政策和相关业务的学习,专门邀请业务骨干进行政策讲解,熟悉政策实施的关键时间点和业务流程,明确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筑牢政策根基。压实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进取主动地参与到减税降费工作中来,列席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发挥纪检部门监督作用,做到提醒谈话“关口前移”;对领导小组中的政策指导组、征管核算组、服务宣传组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重点提醒,提醒各小组该讲的话就要讲清楚,该算的账要算明白,绝不打“糊涂仗”。密切监测,持续打牢保障基础。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做到内部督促与外部监督“双重”管理,将“减税降费”要求的规定动作与幅度范围落实到位。4月4日,我局已圆满完成市局布置的全部减税降费退税任务,但我们不以上级任务清册为终点,主动筛查小规模纳税人缴税清册,逐户梳理,新发现清册外应享未享70户次,并于4月11日完成第二次退税。在全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的关键阶段,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认真督促税收业务部门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改善纳税服务,为释放税制改革红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实现转型升级作出进取努力。
(七)落实“扫黑除恶”行动,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为认真落实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全面开展了黑恶势力“保护伞”摸排工作。加大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力度。结合机构改革后管户数量增加,纳税人办税集中的情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这一宣传动员的第一阵地,发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信息,及时更新张贴的各类公告通知,确保宣传到位。拓宽渠道掌握线索。结合纳税辅导、大走访走进纳税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线索收集,全力排查有可能涉税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经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揭发黑恶势力线索,提高纳税人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取性,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和生存空间。规范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对收集问题线索,建全工作机制、专人负责、专项登记、梳理汇总、排查办理情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件件有着落。
(八)挺纪在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履行职责,勇于担当。我们重点从抓早抓小抓常三方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把廉政谈话贯穿干部培养全过程,在红脸出汗中提升每一名干部的廉政思想意识,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中提升形象。坚持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方面局长在民主生活会前逐一跟班子成员谈心,切实沟通思想、找准问题,消除隔阂、增进共识。另一方面将监督关口前移。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抓“常”,落实规矩坚持长效。健全工作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党纪法规。
三、严格自律,树好个人廉政形象
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时刻坚持清醒的头脑,事事处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自我的一言一行去感召人,用自身力所能及的力量来帮忙人,努力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20xx年上半年,我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其他廉政规定,没有收受纳税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坐车、住房均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年没有需要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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