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章,对我局行政执法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确认我局现有行政执法职权24项,其中,行政许可权1项,行政处罚权23项;行政处罚权主要集中在旅行社管理、景区管理、旅游交通管理、导游管理和饭店管理等5个方面。
二是对我局依法行政相关制度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梳理并形成了法制学习宣传类,行政决策类,执法类,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及社会监督类,依法行政类等5大类共17项系列工作制度,其中,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违法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调解制度、纠纷排查制度等6项制度为新增制度,其余11项制度为修订和完善的制度。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武汉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职责汇编(试行本)》(详见附件),比较系统地规范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流程、执法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健全了旅游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由于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透明和严谨,xx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案件。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武汉市旅游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定,我们制定了案卷评查工作计划,采取了以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在执法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局案卷评查小组于xx年12月28日对局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现场集中评查。从案卷评查数据来看,xx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进行市场执法检查80余人次,共检查了99家旅游单位和340多名导游人员,其中,共查处了9家违法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45名在带团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的导游人员。从案卷评查结果来看,以上案卷均符合行政执法“三步式”程序和旅游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相关规定,未发现1件案卷不合格情况,案卷合格率达到100%。
(四)加大行政执法宣传力度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宣传。结合全市旅游工作特点,我们一方面按时按量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部门法制信息,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部门、行业和社会的法制宣传工作。在部门宣传方面,定期组织市、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行业和社会宣传方面,定期通过旅游红黑榜的形式借助各种媒体将行政执法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强化行业和社会法律监督。xx年,我们共公布了四期旅游红黑榜,对54起严重旅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公示曝光,有效地规范和整治了旅游市场,有力地打击了无证照经营、承包挂靠、“零负团费”、虚假广告等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贯彻落实旅游条例。结合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武汉市旅游条例》,指导各区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资源开发机制、旅游规划管理机制、旅游项目管理机制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加大投入和完善保障。截止目前,武汉市13个区均成立了区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落实了人员和经费;武昌、东西湖、新洲、汉阳、黄陂等8个区还专门设立了区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市、区旅游业发展外部环境不断优化。
总体来看,一年来,围绕市政府下达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目标,我们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明显较快提升。由于旅游部门职能特点,目前我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执法依据较少、执法案例不够、执法手段不多等问题,同时,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一些旅游新业态和运营新模式不断涌现,旅游市场监管和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着更多的难点、疑点和盲点,因此,我们需要结合以上新情况、新特点,加大法制基础研究,调整法制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科学决策水平。
下面,简要地介绍一下我局迎检资料的有关准备情况。目前,我们已清理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及制度化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4项目标内容的工作资料,并全部立卷、归档,较好地完成了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目标(因未发生1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目前暂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卷和依法参加行政应诉活动等2项目标内容的工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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