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真抓实干迎园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1、户外经营整治:在户外整治工作中,我们根据居民需要设置了限时经营市场、规范经营市场,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占到行为进想了取缔,其重点抓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流动商贩整治,重点整治瓜果蔬菜商贩和流动餐饮点,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共清理流动商贩2876处。二是店外"伸舌头"经营和占道经营整治,重点整治清理店外经营、店外加工作业、占道修车洗车等,采取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逐步进行推进,共整治564处,其中占道修鞋、配钥匙全部规范至背街小巷106处。三是市场摊群点治理,规范了9大市场、8大摊群点、取缔了3大马路市场2大摊群点。规范的9大市场是宾谷街西段水果批发市场、黄河商场、水鸣街早市、清河市场、文昌市场、马山路花鸟市场、烧烤城市场、大学城商业街和汽配城市场;8大摊群点是五峰路南段小柿子园市场、区医院银河商厦周边、文昌街道办公楼周边、石麟小学周边、长清中学周边、水鸣街劳保处、明珠广场周边和丹凤小区;取缔了东关大街、中川街西段、龙泉街西段三大马路市场,汇富南区北门市场、鲁能工业园市场2个摊群点。规范的市场和摊群点根据居民居住情况合理配置,实行划线、定点、定时经营,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四是露天烧烤整治。从4月份开始,我们就开始了晚间巡查,重点放在主城区和大学科技园,共清理露天烧烤34处,暂扣烧烤炉具32台。"两会"成功召开后,我们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对工作要求,接着又组织人员对东关大街、中川街西段、龙泉街西段三条道路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贴乱画等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共取缔经营业户620户,拆除临时棚屋16处,暂扣广告牌、灯箱198块,三条道路的占道经营业户已全部取缔,都迁至渤海商城、黄河商场,闲置多年的老商场又焕发新的生机。
2、市容市貌整治:在市容市貌整治中主要抓了四项工作。一是整治视觉污染,重点对橱窗广告,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设施上张贴、涂写的户外广告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6620处。二是门头牌匾整治,我们在完成区委区政府分工的"三纵三横"道路的同时,三纵即:峰山路、五峰路、经十西路;三横即:龙泉街、清河街、中川街,还对宾谷街、马山路、莲台山路进行了整治。我们按照"一店一匾"的原则和"三统一"(统一高度、统一厚度、统一标准)的标准,采取"宣传教育、限期整改、强制拆除"三步走的方法进行整治。整治中我们还积极创新,在政府没有投资的情况下,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对城区门头牌匾进行了集中整治,使城区整体面貌得到很大提升。截止目前,我局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01份,整治牌匾4897块,强制拆除1552块。在峰山路整治中,建围墙340米,粉刷墙体1560平方米,拆除围墙130米,拆除铁皮屋、小房子8处。三是规范户外广告,重点拆除了违法设置的大型广告,更新了破旧、破损的大型广告,取缔了移动广告牌和灯箱,达到了整洁、美观的效果,期间共整治156处。四是整治沿街建筑容貌,拆除(修缮)残墙断壁46处,1860米;粉刷沿街陈旧、脱色的墙体20xx平方米;拆除影响观瞻的乱打乱建的建(构)筑物32处;清理沿街乱堆乱放13处。
(三)实行基层中队办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重心下移得以实现。根据我区城管执法人员少、执法面积大的现实(18.36平方公里的配置人数60人,管理着160平方公里的辖区),在已设立乡镇城管监察中队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将执法权下放到街道乡镇。由基层中队按照法律程序对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后报执法局法制机构审查,审查无误后由执法局出具法律文书。同时为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执法队员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我局先期组织全区10个街道乡镇城管执法队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办理执法证,基层中队执法人员轮流到执法局跟队跟案进行学习,通过这些措施为执法权下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将对乡镇中队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2月10日我局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在莱芜市组织的"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现场会",作为经验单位参加,并作典型发言。
(四)严查扬尘污染、运输撒漏,城市环境得以改善。20xx年我局积极开展工地扬尘污染、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运输车辆撒漏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中队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工作中,各执法中队采取拉网式检查的办法对建设工地进行检查,要求施工工地文明施工,达到管理封闭化、围栏标准化、现场硬地化的标准。对运输车辆沿途撒漏采取定点、定人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查处,对沿途撒漏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并在严厉查处不封盖车辆基础上,又对封盖不严和封盖不合格的车辆进行了查处。20xx年我局共查处建筑施工工地105处,依法责令限改97处,立案查处12处,罚款2万余元;查处未封盖、沿途撒漏车辆160多辆,罚款1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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