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6、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7、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8、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9、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10、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1、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12、设立保健室,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13、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消毒方法详见附表五、六)。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1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16、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17、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幼儿园疾病预防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95%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90%以上),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幼儿园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意儿童的各项活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幼儿园家长联系制度
要做好儿童的保健工作必须依靠家长的共同配合,对孩子的习惯和行为的培养,要求园所)和家庭必须一致,否则会造成孩子的心理和行为上的矛盾。
1、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
2、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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