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班主任→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学区办公室→市教育局。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1、学校要加强对校舍、周边排水渠道等的检查和维护。在灌溉期内实行学生路队值班制度。
2、学生上下楼梯时轻脚慢步,要按楼梯上划定的分界线上下靠右,并且每层要有专人指挥。
3、不允许学生随便攀爬楼栏杆,不在楼檐子上追逐打闹。
4、如果发生踩踏,学校领导要亲自指挥疏散学生,把踩伤学生及时护送医院急救。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规范操作,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及时向镇派处所、镇卫生院报告,请求援助,保护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当天值日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2、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向镇派处所、镇卫生院报告,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迅速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教育学生不乱吃零食。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发现师生有中毒症状后,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向学区及镇卫生院报告,请求援助。并上报有关信息。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隔离观察,及时向学区及镇卫生院反映并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和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及时的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向卫生防疫部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病人的跟踪调查记录工作。
(六)寄宿生住宿安全事故
1、实行学生寝室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严禁来客到学生宿舍留宿。
2、值班人员发现非法分子闯入或者其他危及到住宿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要及时组织住校教师和学生救援,并通知学校领导和镇派处所。
六、其它事项
1、各学校都要按本预案精神,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应急预案,报学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预案务必细致,具有操作性,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实行学校主管领导责任首任制。
2、发生地震灾害时,按花海学区地震应急预案执行。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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