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活动性质及责任
1、参加支教活动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法律意义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活动初期,由大山的翅膀志愿者支教组发起,负责志愿者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告之爱心支教过程中的危险性。发起后,志愿者组建支教团队,进行相关培训(包括教学及医疗自救互救等方面)。
3、活动费用愿者服务安全责任书制,公共费用一律平摊,活动中的收支公开透明,志愿者相互监督。
4、支教活动纯粹是爱心活动,所以在有限的时间里竭尽全力的做事,而不要作秀。并且每位志愿者必须有团队意识,听从支教队安排,不得擅自离队。
5本活动虽属自发组织性质,但在所有志愿者的公约下,每一位志愿者,应该服从组织纪律,杜绝无组织的个人行为,没有任何人有权力强制队员做某事,所有行为一律自愿。
6、活动成员在活动期间携带的个人财产应该以必要为前提,如果携带与活动无关的个人财产,其损失由本人负责。
7、支教结束后任何人都不得单独出游,有要求可以向团队负责人进行申请;任何队员私自出游的一切安全问题将自己承担责任。
8、支教后,所有队员将被统一送到活动出发地,支教期间所有志愿者的个人安全均自己负责,一旦发生意外,大山的翅膀不承担任何责任。
9、大山的翅膀统一为志愿者购买活动期间的保险,增加支教队员的安全保障。
10、本次活动志愿者自愿参加,为了活动顺利进行,志愿者自行进行财务管理,由活动组织者协调运作各种事物,在志愿者不同意解散组织后,所有服务人员不可视为活动组织者,仅为公约下的自愿服务,除本人外,不对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
11、凡签字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性质及潜在的各种危险性和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自行告之家长相关情况,家长充分了解组织性质和责任,同意子女参与活动并签安全责任书上亲笔签署,凡签字者均视为在了解本公约后,自愿参与,对各自的一切行为后果负责,与任何人无关。支教前,志愿者有权力退出,如若不退出,则视为自愿,意外事故自负责任。
第二款:活动组织纪律
进一步帮助大家明确安全工作的规范要求,提高大家的自律、自救、自治能力,防患于未然,确保此次活动的安全完成,志愿者应遵守以下纪律责任。
第一条必须绝对保证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策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事情。
第二条参加此次活动的个人均须是自愿参加的同学,并经父母同意;由于当地气候、环境、习俗等各方面原因,以防万一,因此各位志愿者务必与父母保持联系。
第三条队员在出发前如果出现身体状况不佳(如重感冒、高烧、呕吐、疲劳过度等)或进行手术之后,应及时向队长报告情况,退出活动,不可隐瞒病情,坚持参加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对于任何人员在活动中出现的身体不适或意外事故(如发烧、呕吐、疲劳过度等),应及时与领长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治疗或处理。
第五条尊重活动地民族、民俗习惯,任何情况都不允许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第六条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团队的组织纪律,不擅自行动;如有不服从组织安排,单独行动发生意外事故者,后果自负。
第七条爱护当地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八条活动过程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窃、防骗、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及事故。
第九条活动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应及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向领队汇报。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7月24日。
甲方:大山的翅膀志愿者支教组(盖章)乙方(志愿者):
责任人:
年月日
家长:
年月日
大山的翅膀志愿者支教组制
家校安全责任书 篇12
为了确保走读学生(在学校上学,未在学校住宿且没有参加学校早晚辅导管理的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安全责任感,针对走读学生拟定以下责任书。
1、走读生到校时间分别为:春季早上8:50、中午14:00;夏季早上8:30、中午13:00。离校时间分别为:春季上午12:50、下午17:00;夏季上午12:20、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