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第一初级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拾金不昧表扬信写作参考 篇34
高二(4)班陶思卿同学于XX年3月4日拾到钱包一只,内有人民币180元。在金钱面前他没有动心,而是立即上交给学校。
陶思卿同学面对金钱毫不动心,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校学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我校抓文明习惯养成教育的典型结果。拾金不昧这一优良传统,在我们三中的校园里开花,成为成为我们的骄傲!希望我们三中的同学们从这位同学的手中接过拾金不昧这粒种子继续相互传递,让传统美德在这里继续发扬光大,开出更美丽的花朵!
对高二(4)班陶思卿同学的行为提出通报表扬,并号召全校的学生向他学习,学习他们这种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将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内化为自身素质的提高,成为优秀的社会栋梁之材。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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