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春节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的高发期,要由公安局牵头,安监、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强对炸药等爆破物品的审批管理,对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要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私自生产火药及其它民用爆破器材,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严格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物品的违法行为。各执法单位要深入城区及重点乡镇严格检查,在公众密集场所要严禁烟花爆竹的销售与燃放,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检查出的违法人员要严肃追究安全责任,发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二是做好春节假期的值班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严格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值班人员要及时、准确掌握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环节及早动手,采取措施加以预防。交警、消防等部门尤其要认真值班,对发生的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及时调查处理,卫生部门安排好节日医疗急救工作,全力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同时,农牧局、公安局负责结合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预防节日期间中毒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电话,尽快上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3.加强正月十二第十届庄浪“艺术节”的安全工作
为丰富全民的文化生活而举办的“艺术节”,使大量的人员、车辆汇聚城区,人流、物流过于密集,为城区的安全工作埋下了严重的隐患,特别是交通、消防等行业要严加防范,文体、文联等部门在组织娱乐活动的同时要认真考虑安全问题,在具体的活动组织过程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另外,由于乡村群众大量涌入城区,交通运输能力有限,根据以往的经验,农用车载人现象会有所抬头,农机局要选择重点路段严查严堵。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规范烟花爆竹的燃放,注意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做好车站、梯田纪念碑、观礼台等重点路段的安排,防止人员拥挤处挤伤踏伤事故的发生,确保“艺术节”的文艺活动井然有序开展。
三、加强领导,注重实效,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为确保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质性成果,县上将成立督查小组,对检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精心组织,边检查、边整改。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问,亲自抓。安监局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各行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把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交通、消防等行业做为重点督查对象,注重检查之后的效果。
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讲求实效,首先要做到检查与整治相结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确定期限,按时整改,以取得实效;其次要做到整改与明确责任相结合,明确职责,将责任落到实处。广播电视部门要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时报道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必要时要曝光通报,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促使企业、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
对于在节前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凡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的,要抓紧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已建立了相应规章制度的,要严格执行制度,照章办事,坚决纠正有章不循的问题,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提供保证。
四、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今年是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第一年,《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法。要以这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找准突破口,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通过督促检查,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责任细分的负责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四长”负责制,强化各级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对节日期间发生的事故,相关部门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组织力量救援,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秩序的稳定,并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坚持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中吸取教训,查缺补漏,狠抓预防、强化监管,形成完善合理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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