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班期间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觉、娱乐、脱岗,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
3、保安人员职责范围: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检查并维护学校水、电等相关设施。
4、当班期间要加强巡查电源、火源、水源,熟知水电阀门的位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5、学校放假期间及夜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认真做好交接记录以防责任不清,如因记录不清无法确定责任的将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6、夜班人员要熟知报警及学校领导、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电话,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如因职责不到位造成损失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大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与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安全办公室,每月不定期对学校各处室及校内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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