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方成员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存档;6、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行为为了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抑制公务用车保险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同五家东昌区政府采购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商业险的优惠率为30%,要求各定点保险公司严格按合同执行,为各参保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1、树立了服务观念。《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为了强化财政部门的权利,而是要求财政部门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2、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思,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尚未实现采购品目的完全纳入。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政府采购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做大政府采购规模,巩固政府采购成果一是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以及各项财政公共基础投入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三是加强定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定点供应商20xx年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采购成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
(二)会同局里其他科室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各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我们的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三)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明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为规范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府采购网站。
20xx年以来,我镇政府采购制度已稳定的逐步走向正规化。在县采购办、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推动全镇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依法采购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广泛,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评审专家和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完善;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素质都有了进一步提高。20xx年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截止11月30日共进行政府采购54笔业务,通过政府采购金额为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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