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虚拟财产。此时甲方应承担相当于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付义务。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已付款项。此时乙方应承担相当于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财产转让协议 篇34
甲方:刁均勇
乙方:高县宏运养兔专业合作社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位于红旗倒石桥,原供销社茶厂旧房两栋及周边坝子共计约700平方米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以上场地转让给乙方。从20__年5月28日起,凡以上场地的一切经营使用权归乙方长期所有。乙方接手后,凡国家相关政策涉及该场 地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履行,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于20__年5月28日一次付清场地转让费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00元)。
三、乙方接手后该场地所涉及的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附:房屋场地示意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第三方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财产转让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