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1.3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
1.4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争取优良
二、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包人工、包周转材料、施工机械)
三、工程承包范围:
3.1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和图纸会审纪要土建工程,预埋件制作的人工费、机械费、职工食堂及炊具、周转材料、机具设备、耗材。(不包括机械挖土、破桩头、防水、门窗制作与安装、内外墙油漆、涂料、水电暖及消防安装、通风、室内外地板砖、大理石、花岗岩、墙砖、保护层垫块、内外墙保温粘贴、防水螺栓、止水带、止水条、围墙外的周边防护及屋顶批刷、电梯、土方工程的机械开挖及回填机械运土、公共建设部门的二次装饰工程、楼梯扶手、铁艺和工程材料费。)
四、结算依据及承包单价:
4.1本工程土建部分按20xx版河南省预算定额或执行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基础屋面、花架造型按一层面积另增加一层面积计算。)
4.2乙方承包该工程主体框架结构面积约米。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4.3乙方承包的工程单价不含任何税费。税费由甲方全部承担。
4.4为便于工程款支付及管理,以上约定承包价以主体结构、砌体、楼地面及粉刷分三大部分,按比例分解为主体70%,砌体15%,楼地面及粉刷15%,以此确定各项款付款基准价。
五、甲方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
甲方提供钢材(商砼)水泥、砂子、石子、机砖、加气砼块等建筑物主体工程所需各种建筑材料。
六、现场计时工:
除甲方工程项目部有特殊需求外,施工过程之中甲方不签署任何计时工。若甲方项目主管人员签证安排计时工按/工日计算,当月计时工并入当月工程量结算。
七、开工竣工日期:
本工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共个工作日(以垫层浇筑完为准开始计算工期)。
八、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8.1甲方工程款以现金支付给乙方,但乙方必须足额发放人工工资。
8.2主体工程施工到三层时,甲方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总价格的65%支付乙方工程款。以后每五层结一次,直至结顶(春节前完成到几层,甲方支付到几层),主体封顶、模板拆出完毕付总工程款的70%。砌体、楼地面、粉刷按月进度拨款,以承包基准价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90%。工程交工验收后,拨付至总工程款的97%,剩3%的总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暂扣,待保修期过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工程款项应在阶段工程量完成后一月内付清。
九、工程停建或缓建:
9.1甲方原因工程停建或缓建的,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并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费、机械、钢管、扣件、顶丝租赁费等相关损失费用。必要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为准。
9.2因甲方不到位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因停水停电、地方干扰造成乙方停工超过三天的,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十、其他:
10.1到结算点不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0.2办公用房、宿舍、材料由项目部提供。
10.3合同约定款项支付前发生的乙方所承包范围内各项人工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后由甲方支付。停建甲方及时支付。
10.4所有进场人员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10.5乙方承包内容以外发生的工程量另外结算,价格另商。
十一、材料及设施供应相关事项:
11.1工程所需的钢材、水泥、商砼、砂子、石子、机砖、加气砼块等建筑物主体工程所需各种建筑材料,由甲方供应(不含机械设备、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及耗材)。乙方应在用料一周前书面提出详细用料清单,交付甲方项目部。如不按期提供用料单,造成甲方停工,由乙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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