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把会议精神体现在即将出台的配套政策文件之中。按照市委1号文和全市新农村建设动员会议要求,目前市委农工办正在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准备近期陆续出台。特别是如何建立以“医、学、水、路、社保”为重点的社会保障机制,如何整合利用有限的财力资源、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奖励、激励新农村建设等,要求按照省里的要求,抓紧研究,尽快拿出操作性强、引导性强的政策措施。烟台市要在适当安排市级财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情况下,重点研究县市区如何在这方面加大力度、率先突破的问题。同时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利用好市场机制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尽快解决资金制约问题,力争新农村建设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果。
三是采取有效形式推进各项工作。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各级要多研究些点子,多出些思路,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委初步决定,选择适当时间,组织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领导外出参观考察,开阔眼界,鼓劲加压。参观考察后,拿出两天时间,召开一次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交流推进会,结合外出考察和市内观摩情况,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统一认识,理清思路,加大措施,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这个思路,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深入搞好调查研究,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出应有贡献。为了全面扎实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市委决定,本月底开始组织启动“3+1”联手共建新农村活动,通过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各级驻烟单位、各级所属工商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全市所有小康村这“三驾带一”活动,全面推动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开辟一条新路子。
四是进一步理顺新农村建设组织领导体系。新农村建设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这是各级党委目前面临的首要任务,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求,各级要建立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协调机制,健全和加强办事机构。对此,烟台市要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已对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领导力量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实加强,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也要求各县市区从各自实际出发,对农工办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在前段调整充实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加强,特别要实行独立办公,配备专职、得力的工作人员,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配套联动、方便高效的'工作系统。
五是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考核监督机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烟台市将按照“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着手制定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评价方法,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有序地进行,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要求各县市区也要着手研究新农村建设的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机关岗位责任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切实调动起各级各部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抓好年度考核的同时,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查,确保工作环环相扣,抓好落实。
六是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重视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中央和省委都要求,要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舆论氛围。烟台市各级各部门将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不断提高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对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意识。宣传部门要继续长期地把新农村建设宣传放在突出位置,尽快制定下发“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纲要”,并紧密配合新农村建设进程,不断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扩大新农村建设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年内,争取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推出几个新农村建设重大典型,树立烟台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形象。在重视媒体宣传的同时,要广造社会舆论,使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口号上街上墙、进村入户,做到新农村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 篇6
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思路。20__年全村实现村集体收入3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300元。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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