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案杂费:律师的差旅费、查档费、复印费等为案件必要开支的办案杂费:由受托人垫付,委托人实报实销/由受托人自负/由委托人预付_______元,多退少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受托人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律师出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的工作失误、侵害委托人权益、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失去执业资格等不适宜继续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情形,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退还代理费、办案杂费和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在配合律师开展工作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受托人或律师被有关机关查处或被第三方索赔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经济)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篇8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委托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签署此协议书时,须认真阅读下列证券交易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因《风险揭示书》中所提原因,使投资者面临可能得不到投资决策时所预期的收益,甚至亏损的风险。
2.因投资者对交易操作不熟练或对证券交易有关规则不甚了解、甚至误解而导致的风险。
3.因投资者个人操作密码泄密、有效证件遗失,被他人非法使用并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4.投资者须承担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停电、通讯线路故障、电脑故障、卫星传输中断等意外事件导致投资者委托交易指令无法执行,以致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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