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协议书 篇24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的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让与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使用权排他性转让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
第五条 技术状况
5.1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属于:
(1) 发明
(2) 实用新型
(3) 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
5.3发明人/设计人:
5.4专利授权日:
5.5专利号:
5.6专利有效期限:
5.7专利年费已交至 年
第六条 专利有效保证
6.1 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第七条 专利实施情况
7.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7.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第八条 让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让与方的权利
(a)有权在自身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取得受让方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受让方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c)有权获得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申请的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
8.2 让与方的义务:
(a)非经受让方同意,禁止让与方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
(b)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专利申请和许可专利权的有效性的费用。
(d)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实施的后续服务应保证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实施。需让与方提供技术人员予以指导的,让
(e)对受让方在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及其经营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f)根据受让方要求或专利权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专利申请保护。
(g)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许可人提出权利请求或诉讼时,让与方有义务赔偿受让方因此而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支出。
(h)本合同签订后,让与方负责依法向专利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8.3 受让方的权利:
(a)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制造、使用和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获得实施和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必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有权得到让与人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让与人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d)有权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进行改进,由受让方独立进行的改进,其改进部分归受让方所有。
(e)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实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请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的权利。
(f)有权就许可专利产品及许可专有技术产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受让方所有。
8.4 受让方的义务:
(a)受让方与第三人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应事先通知让与方。
(b)如发生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侵权事宜,让与方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受让方应当协助查明。
(c)受让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有技术和提交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d)承担生产、销售许可专利产品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第九条 专利技术资料
9.1 资料内容:许可专利内容是指专利证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等专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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