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许可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接受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许可方在签约时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
6.1 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权向接受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 许可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许可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许可方应将专利失效后接受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接受方,并按____%的年利加 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接受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应根据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费用,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许可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接受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 税 费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接受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许可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中外产品专利技术许可协议书 篇4
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 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
1.2 “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叫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中外产品专利技术许可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