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工作计划集锦 篇18
一、进一步明确开拓全市农村市场的目标
坚持把加快开拓全市农村市场作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上级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与中心村建设相配套的原则,在做好整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以有实力的企业为主体,以农家店为载体,运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用3年时间,在全市镇、村两级建成400个农家店,建成一批面向农村市场的配送中心和“以店代配”的中心店,形成连锁经营、商品配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规范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基本实现市区有物流配送中心,镇有中心店,主要行政村有农家店,促进我市农村商业有一根本性转变。
二、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
以我市被商务部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市和市扬子广场有限公司、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为试点企业为契机,加快建立或改造标准化的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以市区配送中心或镇中心店为基础,加快向行政村延伸经营网点。试点企业要根据商务部颁布的建设和改造农家店的标准,在经营面积、购物环境、经营品种、配送比例、商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要加快试点步伐,同时,试点企业要加快配送中心和中心店建设步伐,形成上下贯通、较为完备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向面上推开。
三、整合农村商业资源,加快发展镇村连锁网点
鼓励有一定实力的连锁企业通过新建、租赁、控股、参股等形式,到农村建立直营店、加盟店、便利店,构建以市区为中心、镇为骨干、行政村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整合农村现有的中小型门店,实现网络化、规模化经营。整合农村商业资源,按照“多元化投资、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要求,选择区位条件较好、有经营能力的农村代销店、下伸店、食品站、农机站或个体中小型门店,加盟有实力的连锁企业,通过标准化改造和整合,实行统一标识、统一价格、配送供货等集中管理,实现网络化规模经营,使其成为有实力连锁企业的农村经营网点。发挥供销社系统的传统优势,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通过标准化改造和统一标识、集中配供等方式建立网点,推进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镇进村。市供销总社可在农家店的基础上,积极建设为农服务社,扩大为农服务范围,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平台。
四、加快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
加强对全市农村批发市场建设的统一规划,由市经贸局、发改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划的总体思路,制订详实的实施规划。加快发展依托本地重点和特色产业,向市外辐射的规范化销售市场,通过市场集聚带动产业集聚。加快规模化批发市场的技术改造,不断改善交通、运输、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层次、提升水平、提速发展。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处理、检验检测、仓储运输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分拣、加工、包装业务,扩大向超市、社区菜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推进市场 加基地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相关镇要依托当地的农产品生产优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扩大与城市农产品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进城通道。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严格执行税收扶持政策。连锁企业在市内开设非独立核算的连锁店,由总部统一纳税。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连锁企业在省内跨市、县经营,凡由总部完成控股开设的,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实行微机联网,由总部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帐簿的直营门店,报经省国税局、地税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可由总店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设立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市财政在预算中逐年安排资金,对有规模的日用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省际边界市场、商贸连锁试点企业,改善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经营环境等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贷款贴息和补贴。被纳入连锁试点企业,在镇、村设立连锁店,市政府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连续3年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对不同类型的店进行补贴扶持。各类补贴经费经市经贸、供销、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按实支付到位。各镇、有条件的村也应视情对所在地开设农家店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同时,市金融部门要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给予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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