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设施建设,强化垃圾处理
垃圾处理工作我县一直走在全市前列,探索出了较好经验和模式,必须要大力推广应用。一是要加快垃圾焚烧炉的建设。综合各地的做法,在没有更好办法的情况下,目前还是垃圾环保焚烧炉相对比较适用,投入小,减量效果明显。各有关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想尽一切办法,务必在年底前择好址,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确保在20xx年年底前解决“垃圾进城”的突出问题。已建有垃圾焚烧炉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及时排查隐患,协调解决周边矛盾,确保正常使用;二是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是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最有效、最科学、最经济的方法。要按照“沤、烧、埋、收”的四分法模式,全力推进村里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要及时回收丢弃在路边、山边的玻璃、塑料制品等可回收垃圾,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垃圾不出村、不出户。各乡镇每月要转运一次可回收垃圾至县再生资源回收合作总社。年低前以乡镇为单位,行政村垃圾集中处理要达到95%以上、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要70%以上。三是要加强乡村环卫设施建设。各乡镇镇区街道要配置必要的垃圾桶(或果皮箱),对破损的垃圾桶及时更换,确保完好无损。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池要进行改造,必须封闭,严禁镇区有敞口垃圾池。除具备条件的乡镇在主要公路沿线、集居点可以试拆除垃圾池(筒)外,其余的乡镇要及时维护好垃圾池,搞好挡板,防止垃圾外溢。四是要加强镇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石潭镇、花石镇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12月前破土动工,进入污水厂的实质建设阶段。乌石镇要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转。
(三)突出专项整治,强化工作成效
第四季度,市整治领导小组部署了国省道沿线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包括沿线村组环境卫生、马路市场、镇区镇容秩序整治三个内容,涉及我县云湖桥、易俗河、梅林桥、谭家山、中路铺、白石、茶恩寺等7个乡镇和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交警大队等多个部门,12月底将进行全面验收,按1-4名依次10、9、8、7分计分,纳入县市区季度和年度考核成绩。各乡镇、各责任单位必须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经费,组织专门班子进行整治,确保整治到位、确保全市第一。对凡是影响县成绩的,涉及乡镇的该乡镇四季度考核垫底,涉及单位的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扣3分。同时,县领导小组将专项整治工作延伸范围,扩展至潭花线、韶茶干线、湘湘干线、高速公路连接线以及其余各乡镇镇区,参照市标进行整治,12月下旬由县整治办进行考核验收,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各乡镇还要对照今天县领导小组所反馈的存在主要问题,除垃圾焚烧炉的建设外,其余问题必须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其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成绩。
关于乡镇经费投入问题,在这里我要重点强调几句:凡是11月底之前前三季度村级经费没有拨付到位、12月底之前全年经费没有到位的,该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突出部门工作,强化工作联动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整治办一家的事,各相关职能部门绝不能袖手旁观,一定要充当主力军作用,尽职尽责抓好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承担着单项考核任务的县公路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单位,要对照《考核细则》要求、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还要积极对接市直部门,加强沟通与衔接,确保考核不扣分或少扣分,不论季度考核还是年度考核一定要排名全市第一。县城管局要强化城区的整治,防止日常保洁、出店经营等现象反弹,县规划局、天易示范区规划建设部、县房产局、县商务局、县交警大队、易俗河镇等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持续开展县城区秩序整治联合行动,消除盲点,擦亮招牌,赢得先机。在这里还要着重强调一点,就是所有涉及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县整治办、各乡镇的衔接,尽可能的将项目集中到乡镇的“秀美乡村”、“美丽屋场”建设点,发挥项目最佳效益,也切实减轻财政投入,不断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对因部门工作不力而影响县成绩的,将采取组织约谈、主要领导在大会上表态发言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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