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就是制度操作层面上。对于规范的理解和掌握,仅仅停留于纸面知识上,而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怎么将这些纸面的规范运用、镶嵌到活生生的案件本身中去,并且利用规范本身来实际处理好案件,那才是终极目的,所谓“法者,定纷止争”是也。当然,对于法律的实际操作,我个人认为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制度操作(真正法定的操作程序),还有一个就是置于人情关系中的操作(对此另外再谈)。对于法定的制度操作的掌握,能够将理论和规范运用于实际,这对刚刚接触法律实务的我来说,也是最应该下力气进行学习的。
最后,就是社交关系的处理上。上面已经提到所谓法律的实践性不仅指对于法规的实践操作上,更重要(中国尤甚)的是人际关系的操作上。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中,撇开人际关系处理来谈法律实际操作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并不是表明我不向往发达国家那种良好、公正的司法环境,而是确实作为置身于中国这种大环境下的一员,离开中国实际空谈理想那注定只能够是“寂寞的欢愉”、注定只能是属于自己的“乌托邦”。这一周,在这方面最令我感觉深刻的就是高院黄老师对我说:“对于你们这些学生来说,切记一句话,有时候最大的知道就是最大的不知道,最大的不知道也许就是最大的知道”。也许,对于学生来说,书本上的知识可能比他们稍微多一些,这是“最大的知道”,但是对于社会万象却是“最大的不知道”,在这里我并不是说这些高院老师都对书本知识知之不多,就如我刚才说的,很多法官都是博士,这位黄老师他早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相信真正的法学理论造诣并不比一些在校生差。但是,这也足以表明,对于社会万象的了解对于在校生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有多么重要的作用。还记得,四月份去常德帮别人立案,当时的懵懂无知还历历在目,那次在法院立案庭面对工作人员的诉讼收费要求(商标侵权纠纷,按照诉讼费收费标准,应该在500-1000之间,但是那个工作人员两个案子要了20xx元),我感觉毫无办法,还是通过他人的“帮忙”才收了1200。所以对于自己来说要想真正能够融入社会,需要学习的还真是太多了。
总而言之,这次省高院的实习将会是我自己预定计划中最后一次法检系统内的实习了,(按照自己一年一个台阶往上走的目标,今后去最高院实习是没有什么可能了),所以现在唯有应该做的就是每天尽心尽力地去学,这也不枉自己这些年来的努力,毕竟转变自己的时候已经不远了!
实习周记合集 篇27
实习第一周周记
临近毕业的最后一年,是我们真正实习生活的开始,是汇报我们这两年来在学校学习成果的开始,是步入社会大展宏图的开始。我对社会充满了信心和对我自己充满自信参加了多场的招聘会、面试了多家的公司、但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落快把我刚丛那学校里出来的一腔热情磨灭了,自己好回念当时在学校读书的时光,但是时间是不可能倒流根本就无法回到过去,每天拖这沉重的脚步穿梭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间。就象一个没有头的苍蝇到处乱撞,没有目标更没有方向,时间是那样的残酷,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没什么成功的收获,有的只是失败与无奈。
实习第二周周记
面试了多家的公司、衡量了多方面的因素,我选择了这家公司开始我的实习生涯。怀着兴奋、激动地心情,早早的踏上上班的公车,呼吸着清晨新鲜的空气,憧憬着新的一天。来到公司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和事,让我感觉有点拘谨,努力让自己的微笑减少言语上的笨拙。第一天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由人事经理带我们熟悉公司的环境,结识新的同事。大家似乎都很忙,可能现在是业务的旺季吧。实习的第一周,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有什么业务性的工作让我们着手。我们只是简单的分配到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如整理文档、记录一些旧的文案等等。然后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结识了一些新的同事,熟悉了公司的环境。
实习第三周周记
在顺丰快递公司,开始工作之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准备着好迎接这次实习给我带来的各种挑战。我被分配做分拣和打电话联系客户取件的工作,虽然我见别人干过,但我还是不敢马虎对待,毕竟这也是一个学习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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