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问题:打工的方式已经呈现多样化,除了家教、商场促销等传统型工作外,翻译、撰稿、做网页、写程序都是他们的新选择.但是一些大学生发出了这样的感叹:真正具有含金量的岗位太少.许多同学认为,大一、大二时可以尝试一些“简单劳动”,增加社会经验,大三以后还做就显得有些“不够层次”了.有些高校教师对大学生参加“简单劳动”的打工也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大学生是国家培养的人才,做简单劳动是人才的浪费.究竟是大学生要求太高,还是社会对他们没有需求呢?
从社会需要看,用人单位其实很需要大学生这样“低价高质”的人才,有的企业还把吸引大学生前来实习作为培养和储备人才的一种方式.但考虑到经济效益和招聘时的成本,绝大多数企业需要的是长期固定的员工,那些想根据自己的专业、寻找对口单位做短期工的大学生便很难如愿.受用人单位设置门槛及大学生本身劳动能力欠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大学生打暑期工并不十分顺利,还有不少因未签劳动合同还卷入到欠薪纠纷中.部分高校老师和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大学生在获得工作经验和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应注重打工期间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工作性质的合法性.对于许多大学生来说,暑期打工不仅可以获得报酬,同时还可实践课堂知识,开拓视野.然而,在学生们打工热潮涌动的背后,却也存在着许多令人不安的因素,很多学生虽想打工但苦于多方求职无门;有的虽然找到打工的机会,但打工时往往和雇用方出现如薪金待遇、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纠纷;还有的同学打工时还算顺利,但所做工作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或能力,以致最后连连感叹“专业不对口”.
打工误区:学生不能只囿于校园,必须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然而又得提防沾染社会的不良风气,防止走入打工误区,因而,对大学生打工者而言,打工者的三思是必要的,以下三点建议可供参考.一、“打工”不能放弃学业.大学生打工者的第一身份是学生,因此我们在处理打工和学习时,应以学习为主,打工为辅.很多同学颠倒了主次,甚至为了打工而完全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学业荒废,知识漏缺,甚至被劝退学,这样的结果就太得不偿失了.二、“打工”要为“能”动而不为“利”动.挣钱确实也是打工的一个目的,但这不应该只是唯一目的.对大学生而言,如果能利用打工增加社会能力,这无疑是一笔无形的财富,但“打工”最好能与自己所学专业的有关工作结合,例如一位中文系的师兄,在打工时有意识地去争取到报社杂志社打工实习的机会,毕业后,很轻松地就找到了对口的工作.三、“打工”应擦亮你的眼睛,提高自身素质.“打工”其实也具有很大的冒险性,在良莠不齐的社会大染缸里,想如你所愿地打好工并非易事,所以除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来增加就业机会之外,还必须有一双洞察社会的慧眼,在思想上多一道防线,提防一些居心险恶的人.
打工受骗:骗财陷阱之一:中介诈骗一些非法的中介机构,抓住了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地为大学生们找到合适的工作.等到他们“找到”了,早就开学了,学生也不能去工作了,中介费算是白交.更有甚者竟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交钱后连影子也找不着了.陷阱之二:乱收押金有些用人单位声称为了方便管理,向应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者保证金,并许诺工作结束后退还,然而工作结束时大学生只能领到工资,保证金却不见了踪影.这类骗局一般存在于从事文秘、翻译等轻松体面的工作,求职者只需交一定数额的押金即可马上上班.但往往是学生交钱以后,招聘单位又推托说目前职位暂时已满或者暂时没有工作可做,要学生等消息,接下来便再也没有消息了.陷阱之三:直销、传销本来是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不少同学在高回扣的诱惑之下,甚至不惜欺骗自己的同学、老师和朋友.上当之后往往是骑虎难下,最终只得白搭上一笔钱.骗力陷阱之一:克扣工资同学被个人或流动服务的公司雇佣,本来讲好是按月领取工钱,但雇主往往在快要付工资时找个借口将学生打发掉,或者找种种理由故意克扣工资.陷阱之二:网上欺骗有的个人或者小公司在网上发布信息,要求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工作,比如翻译、创作等.然而学生从网上把件、创意等内容发过去之后,就会被告之不能采用,其实他们已经利用了学生们的信息或智力资源,但是在网上很难取证.骗色不法之徒往往把目光盯在女学生身上,利用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少、轻易相信人的弱点,进行犯罪活动.陷阱之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他们大都开出高薪以吸引求职者,工种有代客泊车、导游、侍者,青年学生到这些场所打工,往往很容易误入歧途.陷阱之二:单独约见女生这类陷阱多发生在招聘家教或文秘时,有的女同学在对方约见时,不加考虑就去会见,有时会遇到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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