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督查问责。镇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村及驻村干部,要及时通报,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生态护林员责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将予以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予以及时调整人员。
辛兴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 篇14
1、总则
1.1北京地区突发森林火灾的现状及特点
1.1.1森林火灾的类别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持续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自然属性主要是指森林可燃物状况、气候变化、高温、大风、雷电等高火险天气易形成森林火灾。人为属性是指人们在野外用火等行为,直接或间接引发森林火灾。
1.1.2本市森林火灾的特点
北京市森林火灾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森林防火时间长,从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法定防火期为7个月。近年来,夏秋季节持续高温,森林火灾时有发生。二是高森林火险天气多,春季降雨少,干旱多风,森林火险等级高。三是火源管理难。北京市人口密度大,施工、农事、旅游等进山入林活动用火频繁。四是扑救森林火灾难。山区面积占62%,深山远山多,山势陡峭,交通不便。五是森林火灾影响大。北京作为首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政治影响不可估量。六是森林防火要求标准高。北京正在建设世界城市,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必须高标准、严要求。
1.1.3森林火灾主要风险源
森林火灾的发生需要三个必要条件,即一定的气象条件、森林植物体(可燃物)和火源,称为森林燃烧的三要素。
森林火灾主要风险源为:一是气象条件。北京地区春季多风少雨干旱,造成森林植被含水率低,干燥易燃,有利于森林火灾的发生,因此,这段时间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高。二是森林植物体(可燃物)条件。目前我市林地面积达1046096公顷,特别是山区、半山区及平原片林、绿化隔离带等地区,可燃物积累大,具备了发生森林火灾的条件。三是火源条件。我市野外火源控制难度大,尤其是人为野外用火多。据统计,近30多年来,我市因人为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占森林火灾发生总数的99.74%。因此,人为野外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最大风险源。
1.1.4森林火灾主要风险区域
根据《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的规定,我市森林、林木、林地及其林缘外侧一定范围内划分为三级防火区,是森林防火的主要风险区域。
一级防火区是指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特种用途林地和千亩以上的有林地;
二级防火区是指一级防火区以外的成片有林地;
三级防火区是指护路林、护岸林、宜林地和农田林网。
1.2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世界城市为目标,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扑救的工作原则,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防火应急体系。
1.3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要遵循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工作原则。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以驻京部队、武警部队为坚强后盾,公安、气象、通信、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4编制目的
为保障本市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能力,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位、统筹资源、科学决策,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保障首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5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__]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__]38号)、《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__]56号)和《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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