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业集中区环境管理情况
(一)工业集中区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县编委《关于同意县工管委进一步优化园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和完善服务职能的批复》(犍编发【20xx】74号)文件精神,在工业集中区设置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项目股),县环保局排出2位工作人员为专职的工业集中区环境管理员,实行“零距离”为企业服务。
(二)网格管理情况
工业园区网格化监管纳入犍为县环境网格监管的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园区所在地乡镇及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依据职责充分行使环境监管职能,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
(三)风险防范措施情况
1.园区功能布局方面。园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根据入区企业及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针对原料场、成品库,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生产时严格限制火种进入库房,按要求保持相应的防火距离。
2.项目入园选址、总平面布置方面。入驻项目环评中,充分论证项目选址合理性,结合项目安全评价,合理布置总平图,充分考虑原料罐区以及其它化学物料的安全防护距离,消防和疏散通道等问题,有利于安全生产。厂房按不同的防火等级和生产特性进行设计。
3.工艺技术和设计安全。生产系统严格密闭,先用材质性能好的设备和管件,以防泄漏和。针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气体化学品泄漏,应设置水喷淋系统(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通过喷淋吸收气体,储存区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并将废水收入事故池。管道破损气体泄漏:关闭破损前端管道阀门,并采取水喷淋,通过喷淋吸收氯气,并将废水收入事故池。针对液体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在各液态危化品贮罐四周均应设围堰(兼作事故收集池),发生泄漏,经围堰收集暂存,杜绝事故排放进入环境。
4.自动控制设计安全方面。一是对于涉及易燃、易爆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均应采用DCS集散控制系,对重要的参数设计自动调节以及越限报警和联锁系统,采用紧急停车等先进的控制技术,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设备采取安全联锁装置。自控仪表采用隔爆型,各控制室设置了不间断电源置、消防栓及可燃气体火灾报警监测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二是采用双回路电源,对关键设备、仪表等采用互为备用的双路电源,确保安全和产。对生产单元因停电会造成火灾危险,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和其它停电因素会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重大损失的场所,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在可燃、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以检测操作环境中可燃及有毒气体的浓度。
5.化学腐蚀防范措施。对具腐蚀作用的物料直接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应选用合适的耐腐材料制作,电机及仪表先型也应考虑到防腐,建构筑物设计采用耐腐蚀建筑材料和涂料。
6.物料泄漏的防范措施。一是为避免泄漏在各设备之间的影响,对于易燃易爆物料存贮较多及高压设备,均设置防火防爆墙,同时,为防止其它设备发生事故时的辐射影响,在重要的塔器上安装水喷淋设施。园区内各危险化学品库区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边应设置物料泄漏应急截流沟,防止泄漏后挥发的蒸气,在储罐区设置水幕和喷淋设施,同时在储罐外围设置截水堤,以免有害气体挥发污染环境和造成中毒伤亡事故,对易燃易燃易爆物料量大的罐区安装大型泡沫灭火系统。二是在有易燃易爆物料可能泄漏的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探察仪,以便及早发现泄漏、及早处理。三是定期对储罐外部检查,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对储罐性能下降应有对策,设置储罐高液位报警器及其它自动安全措施,对储罐焊缝、垫片、铆钉或螺栓的泄漏采取必要措施。四是各涉及企业必须建容量足够的事故应急水池。
7.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范。一是合理地规划运输路线及时间,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尽量避免事故发生。根据输送物料特性和距离,选择最为安全的输送方式,减少中间环节。危险品的运输单位,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并制定危险 品泄漏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应避免进入城区和开发区的居住、商贸及人口稠密区域。二是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必须注明危险品名称、数量、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须有专门单位人员负责押运。三是被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在其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规定粘贴《危险贷物标志》规定的标志,包装标志的粘贴要正确、牢固。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危险贷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