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严禁赌博、酗酒、玩麻将及其它有伤风化的活动。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包括修理、服务等项目,不准搞任何形式的倒买和出租各种印刷品。
九、爱护公物和设施,不得损坏门、窗及其它公用物品。
十、节约用电、不得损坏电器设备,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严禁私拉电线接灯,不准用电炉、电热杯等电器。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严禁用长流水冲洗衣物、瓜果等。
十一、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离开宿舍要锁好门关好窗,严禁在楼内做饭。
十二、保持楼道畅通,严禁将自行车及其它杂物堆放在楼道内。
十三、严禁私自转借房间钥匙,违者除没收外,并处罚。丢失钥匙须经系办公室出具证明,到舍务办补领钥匙,并交费。
十四、住宿学生必须执行学生宿舍楼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舍务人员的管理。
十五、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除批评教育、没收物品、赔偿损失外、并罚款10―200元。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十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负责解释。
十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大全 篇30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住校生日常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条: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
第2条:要求住校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住校协议,并办理住校手续后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办理退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中途要停止住校,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后方可办理退住手续。
第3条:学生宿舍由政教处统一调配,学生按指定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政教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
第4条: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准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临时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导师请假,填写标准《住校生离校请假单》交政教处留档、登记,征得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5条: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东西报宿舍管理人员或总务处,除自然损坏外,其他费用需学生自理。
第6条: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如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7条: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8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9条:严禁在宿舍里吸烟、酗酒、打牌、赌博等
第10条:住校生必须服从值班老师,生活指导老师,宿管会的管理。
第11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烫斗、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重罚。
第12条: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龙头、关灯、关电风扇等
第13条: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
第14条:讲究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第15条:住校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请假回家。(周一到周五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离校,周日全体住校生必须返校)
第16条: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17条:学生宿舍执行晚熄灯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灯,冬令22:00熄灯,高三23:00熄灯。考试期间,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大全 篇31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两周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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