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4、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
5、对于泄露公司机密文件、资料者,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并且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印鉴管理
(一)公司现有公章(公司行政章)、公司合同专用章。
(二)印章由办公室保管,印章应妥善保管,不得随便放置。需要施印时按程序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施印。
(三)公司行政章(以下简称公章)是代表公司对外联系的主要印鉴,凡属以公司名义发文、介绍信、证明以及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任何函件均需加盖公章,使用时需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授权)签发。
(四)公章合同专用章适用于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使用时需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授权)签发。
(五)印章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带,如需外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市内借出使用不能再工作时间以外,市外借出需在一人陪同下方可使用。
(六)使用印章必须由用印人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由他人代替登记的,需做出详细说明。实行谁用印,谁登记,谁负责。
(七)公司所有加盖印鉴的文书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八)在公章使用中,如发现欺骗行为和弄虚作假现象一律严肃处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有关人员承担责任。
(九)不允许在空白文书、支票、合同等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签批方可借出。归还公章时,须将借用公章所盖文件的复印件一并交付备查。凡发现借用公章加盖其他文件或空白纸张或因此而发生问题,将严肃追究借用人的责任。
(十)印章保管人外出时,应将印章交给指定的临时代管人保管。
(十一)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予以备案,办理补刻手续并在报刊上发表遗失声明。
(十二)各部门新刻或改制印章,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并由办公室登记备案。
(十三)印章管理人员应做到坚持原则,立场坚定,严格管理,保守秘密。印章持有人违反管理制度,造成印章遗失或使用不当,公司将按严重违规处罚,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办公用品管理
(一)本制度中的办公用品指日常办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包括办公文具用品、打字(复印)用纸、待客物品等。
(二)购置
1、凡公司购买的办公用品,原则上均纳入公司年度购物计划,并添置年度购物呈报表。各部负责人将该部门年度所需要的办公用品指定计划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核对购买物品,查阅“供应商资料”、“采购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后,开始办理询价并进行议价,再整理报价资料,经办公室负责人核准,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购买。
2、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购置(特殊情况除外)。
3、临时急需购买之物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要低于或等于市场价,不得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物品。在购买物品前要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经办公室负责人核准,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购买,并作为报账的原始凭证之一。
4、物品的采购原则上不得由一个人购买。
5、如所购物品属瑕疵产品或伪劣产品,由采购的人员负责退货,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采购人员照价赔偿。
6、采购人员将物品购回后要填写物品入库单,凭销货发票和入库单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7、负责购买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
(三)发放
1、办公室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领用手续,厉行节约,遵循领用定时、限额、限量原则。领用者应妥善保管并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发给各个部门,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领取物品,并在领取单上签字,由办公室登记造册保管。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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