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老有所养,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一律申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标准以400元为起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3、员工自愿离开公司时,在公司工作期间由公司承担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员工要求带走的按如下标准承担:
(1)在公司工作未满5年的全部由个人承担。
(2)在公司工作满5年而未满10年的本人可享一半。
(3)在公司工作满10年以上的本人可享受全部。
4、聘用的离退休、退养及下岗人员公司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如下岗人员原单位不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将单位已交纳的转到公司,由公司按此制度从即日起为其申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
医疗报销管理制度
1、公司聘用的员工医疗费已包含在岗位月薪酬中。
2、员工在合同期间内患重病或因工负伤需住院,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住院证明按以下标准报销住院医疗费:
(1)、连续工龄满3年整的报销50%,每增加1年,报销比例递增5%,最高不超过90%。
(2)、一名员工所报销的.住院医药费一次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累计不得超过6万元。
3、员工在合同期内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所发生的医疗费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地方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住院期间按工资额的80%发放工资,不享受补助及有关费用。
5、所报的医疗费的标准按"职工医疗保险"所规定的医疗、用药范围,由办公室同财务部负责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6.受聘用的退休、退养员工由原单位负责,不享受以上待遇。
7、如公司参加医保,将按县参保规定执行。
工伤事故的处理制度
为了提高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中的操作规程,保证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划清工伤的界线,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伤的界定
1、为了公司的利益,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在保护公司财产的过程中与坏人斗争并被坏人打伤的,应为工伤事故。
2、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因由于领导指挥不当或因机械发生意想不到的故障而致使工人或操作人受伤的(
操作人员必须是按操作规程使用机械),应为工伤事故。
3、因公外出办事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应为工伤事故。
4、驾驶员因公在外开车,因对方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事故致伤的,应为工伤事故。
5、因履行职责而遭他人报复致残、致死的,应为工伤事故。
二、非工伤界定
1、严禁酒后上班。因酒后上班所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不但不能作为工伤事故处理,而且还要对当班领导给予一定的处罚。
2、施工所用的机械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如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而发生的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
3、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办事而发生的事故,属于蓄意违章,不属于工伤事故。
4、不管什么时间(尤其是上班时间)做私事所发生的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
5、不管是什么时间在任何地点,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
6、对公司隐瞒病情,后因暴病伤亡,不属于工伤事故。
7、驾驶员酒后开车,属于故意违章行为。如发生任何事故都应由本人负责,公司不报销任何费用,更不作为工伤处理。
8、在工作中蓄意违章并因有自杀动机而造成的任何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
9、公司发给职工的安全防护品在施工时应穿戴好,因不穿戴安全防护品所造成的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
三、工伤事故的赔偿
1、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首先应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将受伤人员立即送往医院医治,然后再根据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
2、工伤事故者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报销,并发给全额工资,但应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医院或公司指定的医院开出的发票和病历。
3、工伤需要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非公司职工)看护的,其看护人员的工资由公司发给,工资数额参照当地的小工工资。
4、因工伤不能上班需要休息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或公司指定的医院开出的证明。公司根据医院的证明发给受伤者工资。(半年以内100%,半年以上每天18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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