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委托加工新产品时,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约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持1份,合同有效期为___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委托生产经营协议 篇2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生产“项目名称”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信守执行:
一、具体合作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
预付款合计:(小写)¥ 元整RMB(不含税)
二、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协议签订即日将 元预付款给乙方。制作完成,验货后甲方即付清乙方全部余款。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甲方协议签订即日起三十日内,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延。
2、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制作资料给乙方。
3、经甲方校对确定签字样品,在制作后发现的错误,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打样,确认后进行量产。
2、乙方需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制作成品。
3、目检产品,表面线头、脱线、扭结、飞边、毛刺或其他损伤。
4、包装盒印刷内容完整清晰,无重影、模糊现象。
5、在储存期内不应有发霉、色变、折皱等不良。
6、符合“符合国家婴儿用品生产销售标准”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支付相关费用,造成时间延误,交货时间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六、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协议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委托生产经营协议 篇2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复方丹参片、感冒灵颗粒前处理与提取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为规范生产过程控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延长委托生产协议,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 委托生产的药品名称、质量标准:
复方丹参片(丹参的提取)
《复方丹参片丹参浸膏粉内控质量标准》
液体药用塑料桶或不锈钢桶
感冒灵颗粒浸膏
《感冒灵颗粒浸膏内控质量标准》
二、 委托生产时间: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日期为准。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拟委托生产品种的批准文号。
2、 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GMP的原则和要求。
3、 甲方负责对乙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委托生产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应让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相关的各种问题,以使乙方能够按药品注册批准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生产。
5、 甲方根据制剂生产情况每月25日前向乙方书面提出下月生产计划。
6、 甲方负责委托生产所需原料、中药材的采购、检验、留样及批准放行使用。
7、 甲方严格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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