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
1.各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去食堂就餐。
2.食堂仅供就餐之用,未经商场经理的许可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工作卡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作卡。如发现未佩带胸卡者,将被罚款10元/次。
2.遗失工作卡的员工,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制作,同时付款15元工本费。
3.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工作卡退还给人事部。
工作服及工具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男士不得穿短裤,女士不得穿裙子、凉鞋,以免发生危险。如发现未穿制服者,部门主管必须责令其穿上制服,误工时间按旷工处理。
2.员工不能按其个人的意愿修改工作服及工具,如有损坏应立即向上级负责人汇报。
3.工作服及工具只能用于履行本职工作。
4.遗失工作服的员工,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制作,同时按公司规定赔偿。
5.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工作服及工具全部退还给人事部。
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解雇
根据劳动法,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员工将被无通知、无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1.旷工连续三天(试用期内,旷工累计一天整),或年内累计满五天。
2.泄露公司机密,以至损害公司利益。
3.玩忽职守,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4.偷窃或盗用公司或同事财物。
5.贪污、受贿或其他不轨行为而使公司的声誉、形象蒙受损失。
6.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公司业务。
7.泄露公司机密,尤其是采购条件及供应商情况。
8.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准则,或有图利他人情节,并导致公司利益损失。
9.触犯国家刑律,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
10.辱骂顾客、上级。
11.谩骂、打架、暴力行为。
12.在工作场所内的同事间不合适的暖昧行为。
13.在商场内吸烟。
14.工作时间酗酒。
15.未经授权使用公司的器材或设备。
16.故意毁坏公司设备。
17.损坏公司贵重物品。
18.欺骗上级,伪造成果。
19.未经上级领导准许接受供应商宴请。
20.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
21.伪造考勤记录。
22.未经许可更改商品价格。
23.为私人目的保留出售的商品。
24.收银员故意放行未经结账的商品。
25.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26.偷窃或参与偷窃公司的商品或财物。
27.书面警告累计至三次。
商场员工手册4
第一章 雇佣细则
(1)选聘准则
(2)试用期
(3)劳动合同
(4)身体检查
(5)人事资料
(6)工作时间
(7)培训
(8)工作表现考核
(9)升迁制度
(10)终止/暂停雇佣
(1)选聘准则
为保持高水准的顾客服务,每一位加入某商厦的员工,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以确保应聘者的外在条件(如:身高、体格、相貌)、态度、潜能、学历、工作经验和技能都符合应聘职位的工作要求。
除面试外,各部门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将有不同的笔试题,笔试亦是招聘甄选的一部分。公司的选聘原则是任人以才,在合理的人事管理原则下,杜绝一切人情事故,确保选聘制度的绝对公平。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宁缺毋滥,用人不疑。
(2)试用期
公司聘用员工,在最先会以试用性质雇佣,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并签定“试用期临时协议”。试用期满,有所属主管将观察所得,填报“新进人员考核表”呈部主管核准,从而决定是否正式聘用,并交人事课备案。
(3)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若员工表现良好,经双方同意,可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有关员工除基本薪资将获调整外,并可享受公司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4)身体检查
4-1 员工在任职前,必须通过公司指定医院的体格检查才获聘用。
4-2 如有需要,员工必须因应公司的要求,接受疫苗及防疫注射。
4-3 若员工患有传染病,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立即停职接受治疗直至痊愈为止。治疗期间的薪资,按本手册所列之规定办理。若员工在应享受的病假或假期结束后仍未能痊愈复职,公司有权在付清员工应得薪资后,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