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若公司须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必须会在事前接获上司的通知。
7-7 公司对所有超时工作的要求会严格审核,并只有在急需或工作紧迫的情况下才会批准。
7-8 超时工作的补薪会连同下一个月薪金一并发放。
第四章 福利
(1)假期:休假、法定假期、年假
(2)事假
(3)病假
(4)工伤及职业病假
(5)生育假、节育假
(6)婚假
(7)丧假
(8)膳食供应
(9)培训津贴
(10)医疗津贴
(11)雇主责任保险
(12)社会保险
(1) 假期
1-1 休假
各员工每星期可享有二天休息日,休假日期由各部门主管统一安排。
1-2 法定假期
员工每年可享有七天国家法定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1-3 带薪年休假
员工服务满一年,可享有年度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按员工年资等级计算:
带薪假休假年度由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员工不可累积年假,若年度未仍有未领用的年度假期,公司将会撤消一切余数。
员工预想申请年度假期,须提前一个月呈交申请表并由部门主管核准后报人事单位。
(2)事假
2-1 员工遇特别事故,必须告假时,公司可酌情批于无薪假期。
2-2 员工因事请假,须于至少一天前向主管请假,填写“请假(调班)单”,经主管同意交人事单位备档。若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员工应于请假当日亲自打电话向主管申请,并于复工当日补办手续。
(3)病假
3-1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经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
3-2 病假期限及其待遇将以国家规定另行规定。
3-3 病假期间将扣除全勤奖及有关奖金。
3-4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可用电话向主管告假,复工当日须补办手续,同时交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假单。请假者须于当日上班后三十分钟内亲自电话告之,否则以旷工处理,因病重不能亲自打电话,可由家人代通知。
(4)工伤及职业病假
4-1 若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执行公务而受伤,部门主管须及时通知人事,并于事发后三天向人事交工伤意外报告。
4-2 员工因工作上的原因,致伤或患病不能上班时,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鉴定结果,按国家规定做公伤或职业病处理。
4-3 所有公伤或职业病假均为全薪假。
4-4 因违法操作导致受伤将不予以公伤处理。
(5)生育假、节育假
5-1 凡公司正式员工服务满一年者,于怀孕第一胎期间及产后均能享受一定的假期,假期内薪资由公司另行规定。
5-2 女员工申请产假,须于预产期二十八个星期前向主管提出,并附缴有关怀孕及预产期的证明文件。
5-3 如遇申请流产假,员工须于复工后两天内向人事提交有关流产证明文件。
5-4 若员工进行绝育或节育手术,持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5 员工申请节育假,须于一星期前提出,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6)婚假
6-1 如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有三天全薪婚假。
6-2 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在公司服务满意一年的员工,可享有五天全薪婚假。
6-3 任何员工在受雇期间只可享有一次婚假,并于注册期后三个月内享有。
6-4 员工如欲申请婚假,须于一个月前向所属部门主管呈交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并交人事确认。
(7)丧假
7-1 试用期满后,员工直系亲属以及岳父、岳母、公婆死亡,公司将给予三天全薪假期。
7-2 员工如欲申请丧假,事先须由主管批准并于复工后两天内向人事补交有关证明文件。
(8)膳食供应
8-1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时间内的膳食安排。
8-2 员工将按公司规定时间在员工食堂就餐。
(9)培训津贴
试用期满的员工,如为取得与工作有关的专业及技术资格,修读有关课程,经公司批准后将获得有关资助。
(10)医疗津贴
10-1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公司医疗保险计划保障,并按该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或其代理保险公司索取因病或留院所支出的费用。
10-2 所有索取,须由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向保险公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