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级领导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实行校领导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挂包年级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负责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市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风抗灾常识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工会和德育处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总务处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预警
(一)预警级别,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2.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3.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二)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防指请示,经县防指指挥或委托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三)发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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