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交际费在使用时必须由本部门填制交际请求单,注明请求交际部门的名称、客人或团体名称、招待日期及招待理由;由本部门经理和经办人签字,呈总经理或授权的总经理助理批示后方可使用。
6.各部门交际费需要在商场部和美容室使用时,必须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使用。
7.交际用餐标准可由总经理根据酒店及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8.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交际程序办事,如违反上述程序在餐厅用餐或在商场购物,餐厅、商场人员及财务收银员有权制正用餐及转帐,一经发现在交际费使用上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
9.执行交际费节约奖励办法:各部门按财务部下达的交际指标所剩节约额,按5%提取奖励金。
三、关于废品处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酒店对物资的统一管理,维护酒店的利益,现对各部门废品的处理及报废物品处理做出如下规定:
1.酒店所有的报损设备、家具、软片、各种废品的处理,全部统一由财务部负责。
2.各部门破损的设备、家具、软片等,本着修旧的原则,由各部门统一放在工程部指定的房内,由工程部负责维修。如经过鉴定不能维修的,由财务部统一处理(有关部门配合)。
3.对各种包装物(易拉罐、纸箱、报纸、画报)等废品,各部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要处理的废品必须有部门盖章的出门证(由财务部统一印制)财务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处理废品的工作,并加盖财务章方可出门,否则,保安部不允许任何物品或废品出门。
4.处理废品的时间为每周三、五下午2点~4点。
5.处理废品,财务部和各部选派的员工一起处理,所得款项,其中50%留有关部门使用,50%留财务部。
6.保安部必须严格把关,决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手续的人自行出门处理废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7.上述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统筹、协商、监督执行。
四、收据管理制度
(一)收据的领用
将每本收据的号码分别记录在登记簿上,登记内容包括:收据号码、购入日期、发放日期、领取人姓名及签章发放人、旧收据退回日期。
1.新收据购入后,保管员需将每本收据的号码一一记录。
2.只有下列人员才有资格领取收据:
总出纳、前厅收银员、交款员、商务中心、保健中心、商场部收银。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领取收据。
3.基本领取数是两本,或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增加领取数量。
4.收据保管员在未收回以前发给相应员工的旧收据时,不得发出新收据。
5.相应地,保管员应记录还回旧收据的日期,并应跟踪监督那些已发出相当一段时间但仍未退回换新的收据。
(二)收据的开出
在开收据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前厅收银员只能对仍在前厅客户分类帐上的帐目收款开出收据。
2.在办公时间,已被转入后台的帐目收款及其他杂项收款应由总出纳开出收据。在非办公时间,前台收银可对这类事项开出收据。
3.收款细则应确切陈述在收据上,如果是外客帐收款,帐目陈述及相关号码应同相应的数额写在一起。
4.如果是预收定金或预收款,总出纳或前台收银员应立即通知所有的相关部门(销售部、前厅部或宴会部)。
5.收据附联的传送:
第一联:财务
第二联:客户
第三联:存根
在总出纳写好前一天的总出纳报告后(不迟于下午2点),应将报告和全部第――联收据送交收入夜审,收入夜审在对收据的总数及帐目分类检查之后,将其送交应收帐款主管,应收帐款主管记录并在外客帐附属机构上打印收款数,将收据交给收据管理员存档并打印在总分类帐上。
收入夜审应对每日使用的收据的号码进行检查并核查被取消及未报告的收据。
五、物资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1.专人专库,各库房钥匙专人收存。
2.坚持值班登记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保管员公休、倒休、出差时的物资发放由领班和替班共同负责;保管员休假前和上岗后应交接清楚,责任落实。
3.库房勤清扫、勤通风、勤整理。物品摆放要复合消防要求,物品保管不霉不烂,无丢失,无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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