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自习课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自习的质量,从而根本上端正我校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条例。
1、遵守自习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自习课期间,着装得体,不穿露肩装,不穿拖鞋,女生不披头散发。
3、学生如需要在自习课请假,假条需写明原因,并经班主任或监自习老师同意方可生效。如在自习时间临时有事,应及时向监自习老师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不得另行其事。
4、自习课时,不允许交头接耳,不随便走动,每个人对号入座,不随便调换位子,不允许外出买东西。
7、班长应监督值日生放学后完成关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 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 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 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 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 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 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教职工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行政副园长、业务副园长、行政值班员每天负责记录员工到岗情况,月底由行政副园长汇总。
一、病假制度:
1、因病休息,需交的病休证明,急诊者除外(发烧38℃以上、肝、肾病要有化验单)。
2、有病先交假条,除不便行动外,不能捎假条或电话请假,病假时间从开假条之日算起(星期六、日在内)。
3、不交假条的病休,按事假处理。
4、凡在寒暑假生病的,不补假。
5、工作时间看病以小时计算病假。
6、病假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执行劳保待遇。
二、事假制度:
如有急事经领导批准以小时计算事假。
三、产假、婚假、丧假、工伤事故假、探亲假:
1、产假按国家规定:晚婚晚育享受4个月产假;难产(剖腹产)享受4个半月;早育享受3个月,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产假期只发放本人职务工资和津贴费,生产之前休息,如持有医院诊断证明及化验单(蛋白尿、�{血压、水肿等)按病假处理,否则算事假;未��取长效节育措施(带环、结扎)者,怀孕做人流术者,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采取了以上措施及早做人流术者,准予休息15天。休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的长期病假只享受档案基本工资(孕期因须保胎不能上班者,按病假处理)
2、婚假:晚婚者享受7天,早婚者享受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3、丧假:按国家规定,直系家属享受3天(不含路途),路途1―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直系亲属去世可领取补助金200元。
4、工作事故假:须有现场人员证实(遵守安全操作程序、要求)医生诊断证明,如经工伤鉴定根据情况另定。
5、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续假,按双事假处理。凡不请假或请假未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