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拓展农村环保工作,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集中开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治理,促进畜禽业持续发展。二是继续扩大“两清"、“两减”、“两治”、“两创”示范工程实施规模。抓好镇村生态环境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继续按照“集中连片、生态示范”的要求,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推进四湖流域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和配合《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控制国家级示范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四湖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推广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生态农业与现代农业。四是建立农村环保目标责任制,制定农村环保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并开展试点。
三、强化意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当前环保工作形势逼人,任务艰巨,使命神圣。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和造福子孙后代的态度,进一步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各地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小组的作用,集中研究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落实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考核各级领导、地方和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强化意识
一是强化法律意识。要加强环保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要针对环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探索总结应对之策,并从法制层面上认真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环保法规。要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切实落实法律责任。要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环保执法,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牢记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准确把握本地的经济发展、资源状况和环境容量,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排污情况。要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科学规划发展,严格环境准入,认真把好环境关口。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要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于碰硬,依法监管,当好人民群众的环境卫士。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保护环境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因此,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正确处理好环保与发展、监管与服务、宏观与微观、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自觉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围绕改善民生,加强环保监管,以优质的服务,保发展、保民生、保环境。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的环境需求,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以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评价工作的根本标准。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扩大政务公开,公示执法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引导公众参与,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发展规划制定和重大项目建设论证。要加强环境咨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服务中科学评价,以审批引导发展。对于大项目、大企业,要继续开通“绿色”、“快速”和“扶企”通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快审批、跟踪问效,不断提高环评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强化创新意识。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和鄂西生态旅游文化圈的建设,既为我们提供了环保事业发展的新机遇,又对我们提出了加强环保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创新意识,以敢为人先、奋发有为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要求,着力在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强化法制、增强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环境管理的执行力,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环保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探索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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