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城市工作站上了新的起点。将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举全系统之力,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城市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厅全力抓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进行部署。目前,9个设区市先后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明确了城市工作思路和发展定位。枣庄市打造“山、水、城”空间布局;莱芜市构建“一体两翼、一带四片”空间结构;滨州市放大“四环五海、生态滨州”品牌效应;聊城市突出“江北水城·运河古都”城市特色;泰安市彰显“两山相映、一水绕城”山水城市格局。住建部简报多次刊登山东做法,对我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给予肯定。
二是新型城镇化工作卓有成效。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有关部署,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城镇化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以人口市民化实施意见为“1”,与户籍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支持市民化财政政策等共同构成的“1+5”政策体系。会同省政府研究室开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蹲点调研”,摸清了农民进城意愿和制约因素,为指导推进人口市民化提供了理论依据。编制完成《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确立了“两圈四区、网络发展”总体格局。贯彻国家“一融双新”工作部署,启动中小城市试点培育和特色小镇创建,促进产城融合,构建新型载体,有力推动了就地就近市民化。创新推动国家和省级城镇化综合试点,形成了青岛绿色城镇化、威海全域城镇化、德州“两区同建”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济南、淄博、烟台、聊城、诸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第3批国家试点,总量达到14个,位居全国第一。中财办来我省专题调研人口市民化,国务院督查室回访督查视察山东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系统总结了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经验做法;中央对我省城镇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安排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8.84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二位。预计全省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左右和50%左右,均保持2个百分点以上的较高增速。
三是规划战略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确定了“双核四带六区”的城镇空间结构。启动到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济宁、寿光等市已经获批。4个“多规合一”试点县(市)全部完成城乡总体规划成果,青岛、威海等市强化规委会职能,大力推进“多规合一”。加强重大项目和新城新区规划管控,省厅核发鲁南高铁等选址意见书152项,办理开发区、保税区等规划选址审查25个。促进规划管理精细化,城市、县城控规覆盖率分别达到95%、85%,在全国率先实现规划督察员派驻和卫星遥感监测市、县全覆盖。
四是房地产去库存稳市场扎实有效。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研究提出三项任务、七项措施,纳入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综合采取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用足用好公积金、发展跨界地产等多种措施去库存,商品房去化周期降至14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10个月,均处于9-16个月的合理区间。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一手抓促消费去库存,一手抓控房价防泡沫。9月份以来,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强化市场调控,令行禁止、迅速行动。济南先后3次出台调控政策,青岛坚持精准调控平价走量,房价过快上涨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商品房每平方米销售均价5858元,同比上涨4.8%,远低于全国平均增幅。
(二)心系群众惠民生,住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服务群众、顺应期盼的一年。我们聚焦住房这一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抓好安居宜居的民生实事,抓出了成效,抓出了亮点,抓出了群众满意度。
一是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将棚改范围拓展到城中村、城边村,并在全国第一个扩大到建制镇和采煤塌陷区。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53.4万套,连续七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任务,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5.9%。各地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菏泽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周打分排名通报制度,棚改任务重、推进快;潍坊、枣庄、东营、烟台等市狠抓货币化安置,安置比例超过70%。孙伟常务副省长在全国棚改电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全国住建会推广了我省棚改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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