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各地、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运管部门要落实“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力度,通过“一车三方”监管平台加强对“两客一危”企业及车辆的监管;严格包车(旅游)标贴审核,严控长途包车客运业务审批,对申请从事单程超过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包车(旅游)业务的必须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安全评估报告,春运期间原则上不予审核从事至云南、贵州、四川、重庆以及华北、华西等地区长途包车客运。公路部门要对正在施工的主干道和容易发生车辆堵塞的路段提前检查,加强对干线公路的管理,一旦出现雨雪冰冻、大雾天气,要积极配合部门提前发布交通中断和绕行信息,努力疏导车辆。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船闸通闸运行、待闸和过闸要安全秩序,及时清除路航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航道畅通。海事部门要加强辖区水域和重点船舶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配合当地政府加强督查,防止私渡现象发生,确保春运水上通航秩序良好。内河港口部门要加强对内河港口危化品作业码头的安全监管,督促港口码头对储罐安全、设备设施、现场作业、安保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加强管理。
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春运价格政策,不得乱收费或随意提价、涨价;严禁甩客、卖客、粗暴待客等不良行为发生;除特殊情况外,要确保客运车辆正班正点发出,努力减少旅客途中滞留时间。各级运管部门要结合包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客运站、配客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稽查力度,依法查处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事项运行经营以及出租车拒载、绕道、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不规范行为;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加强与交管部门合作,在重点区域、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切实保护旅客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做好维护行业稳定工作,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完善行业预案,加强信息研判和预警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的道路、水路经营主体和驾驶员,要建立失信记录,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记入行业“黑名单”。要积极发挥社会力量,鼓励实名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同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执法单位要加强执法督导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出现“三乱”行为。
(三)强化运力统筹,确保稳定有序。春运前,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前做好预测分析,及时掌握春运需求和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统筹安排运力资源,发挥好现有工具和设施的作用,妥善安排好运输班次,千方百计挖掘运输潜力,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一要做好运力计划安排。今年春运期间,全市共计投放客运班车2425辆,应急运力客车78辆;民航每周安排165个正常航班,计划增加60个航班(包机);铁路每天开行21对列车,计划增加2对临时列车。正常情况下,基本可以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但要针对“学生流”、“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购物流”等客流高峰,以及可能会碰到的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提前制定好各种运力保障方案,编排常规和高峰应急运力安排计划,合理配置运力,落实加班、包车和应急运力。加强与周边地区特别是与我市客流较大地区的协作联系,在运力紧张时及时争取对口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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