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
④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⑤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⑥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⑧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面食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杂粮必须有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②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必须有索证。
③面食间清洗水池荤、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④面食间案板必须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
⑤必须有盛放肉(馅)等专用冰箱。
⑥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
⑦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
⑧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①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②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
③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④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⑤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⑥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十八、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新参加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5、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通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6、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档案、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7、餐饮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餐饮规章制度合集 篇23
一、仪表
1、按酒店统一规定着装,制服应干净、整齐、笔挺无破损。
2、纽扣要全部扣好,穿西装制服时,不论男、女第一颗纽扣须扣上,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工号牌要端正的佩戴在指定位置。
3、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有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等,制服衣袋不得多装物品,显得鼓起。
4、穿黑色平跟皮鞋或布鞋,随时保持皮鞋光亮和布鞋的干净,鞋子大小必须合脚以免长期站立服务造成疲劳或意外。女员工只准着肉色袜,其它颜色和带花边、通花的袜子一律不得在上班时间穿着,袜头不得露出裙脚,袜子不得有破洞;男服务员要穿深色的袜子。
5、非工作需要,不得在酒店外穿制服,亦不得带出酒店外。
二、仪容
1、发型:保持头发干净,无头皮屑。
男服务员的发际不得盖住耳朵、衣领,不留鬃发。
女服务员头发前不盖眉,后不披肩。
2、脸部:男服务员每天上班要刮脸保持脸部干净。
女服务员不准浓妆艳抹(不用异味化妆品)。
3、手部:指甲要保持干净,不允许用指甲油。
4、饰物:不戴耳环、手镯、项链等华丽显眼的装饰品,不得佩戴饭店规定以外的饰物。
三、仪态
1、本部服务员以站立姿势服务。
2、正确的站立姿势应是:双脚与两肩同宽自然垂直分开(体重均落在双脚上,肩平、头正、两眼平视前方、挺胸、收腹),双手体前交叉,右手在上保持随时能向客人提供服务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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