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员工加班后不应影响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当准时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批准,否则按旷工一次处理。
7、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如员工填写签到簿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发现一次培训机构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8、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9、每月15日为发薪日,新员工的`薪金以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发薪。
四、工作制度
培训机构为现代化私营企业,以优良的作风为标尺,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纪律严格的特点。
1、当日的工作,绝不拖延至第二日。
2、工作期间内严禁闲聊、睡觉、吃零食,只能在午休时间看报纸。
3、在工作场所严禁喧哗、嬉笑打闹。
4、在工作期间内,应处处以主人身份要求自己,主动承担公共事务。
5、接到咨询电话,要耐心介绍并记录,如自己不能处理,应马上找其他人接待。对于客户遗留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复。培训机构任何工作,均与每位员工有关,不能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应以主人身份主动去做。员工尽量熟悉各项业务,成为多面手;在工作上应相互协助,杜绝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事情发生。
6、因公会客可到休闲区或适当的办公室,私人朋友应在休闲区接待;各部门若有重要客户来访应事先通知课程(培训)顾问,以便做好接待工作。
7、上班时间,办公室内不得利用计算机运行工作范围以外的程序,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电脑游戏。
8、保证自己办公桌及其周围环境的清洁。所有办公物品、书籍等属培训机构的财产,要仔细保管,用后放回原处。每位员工都应注意节约各种能源。
10、教学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者应到吸烟区。
11、下班离培训机构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12、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集锦 篇11
钢琴室规章制度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钢琴室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钢琴室的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加强钢琴室的管理与监督,保证钢琴室的使用安全与清洁卫生,现特作如下规定:
一、钢琴室是学校重要场所,归学校所有,由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负责管理。
二、任何学生组织及部门需要借用钢琴室,需提前向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提交书面申请,并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写《钢琴室借用协议书》。(注:申请需要写明借用者,借用原因、借用时间。)
三、钢琴室使用注意事项
1、钢琴室管理人员(包括实训期间的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2、琴房内严禁携带任何饮料或食物进入琴房。
3、学生进入钢琴室必须佩戴校牌,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自己的座位;电子钢琴不得随意调换。钢琴和电子钢琴上除放置乐谱外不可放置其它物品;不得随意移动钢琴、琴凳的位置。
4、在使用琴房内一切设备、物品之前,学生先检查是否有问题,如有问题立刻向管理人员汇报;如果在正常练琴情况下发现有损坏,请立即告知管理人员,如不上报,后果自负。
5、琴房内外严禁喧哗打闹,不允许在琴房内聊天、睡觉或做其他练琴以外的事情,经巡查发现立即登记,严肃处理,如需讨论问题可以在练琴结束后进行。
6、教师、学生离开琴房时必须放好琴凳、盖上琴盖、关闭电源、电扇、门窗,要爱护本实训室内的物品,注意琴房的`环境卫生,每次课结束后要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7、每次上课或训练结束时要填写使用记录表。
8、未经允许不准将其它专业的学生带入琴房。
9、琴房内严禁充电或使用其他电器,一经发现立即全部没收。
10、要爱护琴房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保持琴房干净整洁,不准在墙上刻划涂写,不准乱扔纸屑。
11、琴房由专门的人员管理,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可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否则取消练琴资格。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集锦 篇12
下一篇:施工员实习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