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措施,严格控制污染减排。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以控制增量为重点,上大项目、好项目,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落后项目,采取“倒逼机制”、“上大压小”、减量置换和限期淘汰等措施,切实把污染减排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全县化学需氧量削减534吨,二氧化碳削减30吨,氨氮削减61.5吨,氮氧化物削减6吨。一要强力推进工程减排。重点抓好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积极推进医疗垃圾统一拉运、集中处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六月底投入运行,垃圾处理厂年底建成投运,切实发挥环保基础设施在污染物减排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强化结构减排。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坚决淘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严控两高行业盲目扩张。对“”以来关闭淘汰的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核查,严防死灰复燃。三要加强管理减排。要不断加强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在环境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严禁无证开采、破坏生态、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制度,严格日常环境监管。要通过区域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等制度的落实,在前置关口上真正使环境容量成为区域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据,环境标准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环境成本成为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因素,环境总量成为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途径,合理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努力做到在调整结构中促进发展。要严格环境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要重点查处、挂牌督办,并加大工作力度,对污染严重的工矿企业,该关停的坚决依法关停,该处罚的必须处罚到位,该整改的坚决依法整改,决不手软。要加大对排污费的征收、稽查和追缴力度。加快我县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制订环境应急预案,增强环保应急处理能力。
(四)强化治理,切实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生存环境质量。一要妥善处置农村垃圾。在平原川道、人口密集地区,要积极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边远地区大力推行堆肥、焚烧、填埋等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垃圾的处理水平,着力解决广大农村垃圾无序排放污染环境问题。二要切实保护农村饮用水源。要合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化监管,严防养殖、种植、旅游等开发活动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推进县城周边村镇纳入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具备条件的村镇应建设或联合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经济条件较差的村镇结合沼气工程重点进行污水无害化就地处理。三要专项治理规模化养殖污染。对已有的规模养殖场,要加大督查执法,进行集中整治;对新建的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鼓励生态养殖场建设,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四要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各乡镇都要启动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结合实际,把生态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和推动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转型,强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思路来实现洛南率先突破发展,是县委、县政府和干部群众极为关注并为此探索的重要课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订矿产资源集约和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利用、能源节约利用、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推进计划。目前,矿产业、建材、化工仍然是我县的支柱产业,必须优先在这些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加快这些行业由传统型经济增长模式向循环经济模式的转变,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经济效益,减少新的环境污染。要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使废弃物再生成为可能。要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优化组合,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互利共生关系,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赢得环境效益。
(六)强化领导,促进环保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环保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制度和工作规范,定期调查研究,定期安排部署,定期督促检查,严格制度,狠抓监管,切实解决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将环保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等规划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或单项考核和评估,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推进。